(一)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擬訂有關規范性文件。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擬訂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健全人力資源市場監管體系。
(三)負責促進就業創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就業創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制度、就業援助制度和職業培訓制度,健全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負責就業、失業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國(境)外人員來榮工作政策。
(四)統籌推進建立覆蓋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貫徹落實基本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組織實施養老保險統籌辦法和統一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關系轉續辦法。組織實施機關企事業單位離退休政策。貫徹執行基本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報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建議草案。負責全市基本養老、失業、工傷保險經辦管理業務的統籌協調指導。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劃。
(五)貫徹執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商協調機制。貫徹執行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以及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案件。
(六)貫徹執行人才開發法規和政策。參與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工作。參與制定引進和支持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的政策、規劃和年度計劃。按照人才工作分工,做好產業人才等各類人才引進、培養、服務和管理。編制高層次人才需求目錄,發布高層次人才需求信息。負責專業技術人才和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組織擬訂全市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規劃、政策以及留學回國人員來榮創新創業政策,并組織實施。健全落實博士后制度。協調推進全市人才服務體系建設。負責非教育系統公派留學管理工作。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推進職業資格制度改革,健全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擬訂技工院校和職業培訓機構發展規劃、政策。統籌組織和指導全市職業技能競賽工作。組織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權限負責規范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公開招聘、聘用合同、年度考核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
(八)綜合管理全市表彰獎勵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國家功勛榮譽表彰制度。擬訂政府表彰獎勵制度,按照權限審核市政府實施的表彰獎勵事項。依法辦理市政府提請市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免工作人員和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員有關事項。
(九)負責全市機關和事業單位工資福利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機關和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擬訂企業人員工資收入分配調控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政策。
(十)貫徹執行農民工工作的綜合性政策和規劃。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指導農民工安全培訓教育;指導技工學校、職業培訓機構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行業本領域及相關產業發展研究和招商引資(引智)促進工作。參與相關產業發展規劃編制和政策制定,組織策劃、論證產業發展項目,制定年度招才引資(引智)計劃。組織宣傳推介相關產業政策和地方投資環境。牽頭組織產業對接活動,參與具體產業項目的策劃、聯絡、跟蹤與服務。
(十二)負責本部門城市國際化相關工作,按照城市國際化戰略要求,組織、策劃、實施本行業本領域城市國際化各項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轉變政府職能、深化 “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政務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加大簡政放權力度,優化服務流程,創新服務模式,發揮“互聯網+”支撐作用,推進網上辦事和業務協同,提升服務質量。加強監督指導,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創新監管模式,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和“信用監管”,提升監管效能。完善人力資源市場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政策,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健全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加強信息共享,不斷提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水平,持續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
(十五)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的職責分工。有關行政許可及其關聯事項劃轉后,根據市政府辦公室印發的《關于建立行政審批與監管協調聯動工作機制的通知》,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劃轉事項的集中審批工作,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突出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建立協調配合工作機制,嚴格落實監管責任。
2.與市退役軍人事務局的職責分工。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指導屬于《工傷保險條例》適用范圍的烈士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發放工作。市退役軍人事務局負責烈士褒揚工作,指導烈士褒揚金、一次性撫恤金和烈屬定期撫恤金等相關撫恤政策的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