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臺背景
2022年7月,為切實發揮好稅收調節作用,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山東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山東省自然資源廳報經省領導同意,擬進一步擴大城鎮土地使用稅差別化改革試點范圍,聯合下發《關于印發擴大城鎮土地使用稅差別化改革試點總體方案的通知》(魯財稅〔2022〕28 號)。結合各縣區城鎮土地使用稅征收情況、企業畝產效益評價結果等因素,威海市將榮成作為試點縣向省政府呈報試點實施方案。2023年3月31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下發《關于調整部分縣(市、區)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的通知》(魯政發〔2023〕3號)。省市正式確定我市為城鎮土地使用稅差別化改革試點縣,要求盡快完善城鎮土地使用稅差別化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并認真組織實施。
二、出臺依據
1、《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完善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二級市場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34號)
2、《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創建國土資源節約集約示范省的實施意見》(魯政發〔2018〕8號)
3、《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開展“畝產效益”評價改革工作的指導意見》(魯政字〔2019〕235號)
4、山東省財政廳等4部門聯合下發的《關于印發擴大城鎮土地使用稅差別化改革試點總體方案的通知》(魯財稅〔2022〕28號)
5、《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部分縣市縣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的通知》(魯政發〔2023〕3號)
三、出臺目的
以推進高質量發展為目標,按照企業畝產效益評價結果探索實施城鎮土地使用稅差別化稅收政策,充分發揮稅收調節經濟的杠桿作用,引導企業提高土地資源的使用效益,促進土地資源節約集約利用。
四、實質內容
城鎮土地使用稅差別化改革試點工作是加強全面深化改革系統集成、協同高效決策部署的實際行動,能更好地發揮財稅政策對經濟發展的引導作用,促進試點區縣經濟產業轉型升級。改革試點的實質就是通過對畝產效益評價結果的具體運用,建立與畝產效益評價相適應的資源要素配置機制,有效提高全要素生產率,促進土地資源節約集約利用。與試點前相比,主要有以下不同。一是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不同。一級土地8.00元/平方米,建制鎮和工礦區5.00元/平方米。二是稅額標準實行差別化。結合“畝產效益”評價改革,對不同類型納稅人執行差別化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對評價結果為A類(優先發展類)、B類(支持發展類)、C類(提升發展類)、D類(限制發展類)的納稅人,分別按照調整后稅額標準的不同比例執行。
五、重要舉措
(一)堅持“全縣統籌、效益優先、稅負穩定”原則,對對全縣參與“畝產效益”綜合評價的企業,實施城鎮土地使用稅差別化改革。
(二)強化職能分工,堅持高位推動,系統謀劃推進,建立協作共享機制,確保改革試點工作順利實施。
(三)加強宣傳引導,采取線上線下方式相結合方式開展城鎮土地使用稅差別化政策宣傳,為擴大改革試點營造良好氛圍,引導納稅人支持和理解改革試點工作。
(四)及時發現、解決試點中遇到的問題,總結試點做法和成效,為全省擴大試點范圍提供可復制、可借鑒的模式,提升土地使用質效。
六、實施期限
自2023年6月20日起施行,并將根據上級政策變化進行相應調整。
七、政策解讀人
榮成市財政局 王麗莎
聯系電話:7561772
政策原文:榮成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榮成市城鎮土地使用稅差別化改革試點工作方案(試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