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成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支持企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財政激勵政策的通知
榮政發〔2023〕5號
經濟開發區、石島管理區、好運角旅游度假區管委會,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單位:
《關于支持企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財政激勵政策(試行)》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榮成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1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支持企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財政激勵政策(試行)
為充分把握高質量發展首要任務,推動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和新興產業培育壯大,提振市場主體發展信心,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創造力,進一步健全激勵政策,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政策。
一、普惠類政策
1.鼓勵工業企業“小升規”。對當年新增并納入統計范圍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給予一定獎勵,當年獎勵金額不超過3萬元;納統后次年營業收入增幅在10%(含)以上的,再給予不超過2萬元獎勵。總量不超過20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信局)
2.梯次培育優質中小企業。對新認定的各級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制造業單項冠軍、服務型制造示范、綠色工廠、智能工廠、工業互聯網類試點示范、首臺(套)、首版次產品等給予一定的資金支持。總量不超過20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信局)
3.鼓勵開展“成長貸”股權質押融資業務。由安信擔保為掛牌企業股權融資提供擔保,合作銀行為企業提供貸款支持,給予企業1%的貸款貼息,給予安信擔保1%的風險補償(新三板掛牌企業貸款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區域股權交易市場掛牌企業貸款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總量不超過50萬元。(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服務中心)
4.壯大高新技術企業。對首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一次性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對重新認定通過的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給予最高10萬元獎勵。總量不超過400萬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5.產學研合作。企業與國內外高校院所、科研機構簽訂技術合同,且經科技部門備案并完成,對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其他企業分別按照實際支付金額30%、25%、10%的比例給予企業一次性補助,每家企業最高不超過20萬元;對市內高校院所、科研機構按照符合兌現條件的技術合同實際支付金額5%給予一次性補助,每家單位最高不超過5萬元。我市中小微企業或創業(創客)團隊在科技創新活動中,通過山東省大型科學儀器設備協作共用網預約使用科技服務機構科研設施與儀器進行檢驗檢測、試驗、分析等科技創新活動發生的費用,給予使用方20%補助,同一企業或團隊每年最高補助20萬元。總量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6.培育服務業市場主體。對年度新納統和已在庫企業年營業收入增幅分別排在前五位的規上服務業企業,每家企業給予不超過3萬元扶持。總量不超過30萬元。(責任單位:市發改局)
7.推動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培育知識產權優勢企業,支持建立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對通過《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GB/T29490-2013)國家標準認證,且年度內獲得新授權國內發明專利10件、8件、5件、3件(含)以上,給予不超過10萬元、8萬元、5萬元、3萬元獎勵。培育高價值發明專利,每件獎勵最高不超過1萬元,同一年度同一家企業最高不超過10萬元,每件專利限享受一次。對上級部門通報的榮成市高價值發明專利擁有量貢獻率達到5%以上(含5%)的企業給予8萬元獎勵,2%-5%(含2%)的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貢獻率相比上一年度每增加1%,再給予1萬元獎勵,同一年度同一家企業最高不超過10萬元。鼓勵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按照新增核準公告的地理標志專用標志合法使用人數量,給予地理標志商標持有人適當獎勵。總量不超過200萬元。(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8.支持企業參展、貿易促進活動及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險。對企業參加當年度我市國際市場開拓計劃中的展會展位費,以及參加商務部門組織的招商推介、采購對接等相關貿易促進活動的交通費、場地租賃費給予支持;對外貿出口企業按其年實際投保費用給予支持。總量不超過300萬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9.支持跨境電子商務產業突破發展。對年內被認定為省級、威海市級跨境電子商務產業聚集區、公共海外倉等新業態主體的,一次性給予扶持;對運用第三方跨境電商平臺并產生納入我市貨物貿易統計的企業所發生的入駐平臺相關費用給予支持;支持企業開展跨境電子商務(1210、9610、9710、9810)業務;支持2022年1月1日以后注冊且符合條件的外貿平臺。上述企業產生的貨物貿易需納入我市統計。支持企業爭取海關AEO認證,對于獲得認證的企業一次性給予獎勵。總量不超過300萬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10.促進電子商務產業高質量發展。對規模大、影響力強、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好的直播電商基地,給予運營費用支持;對舉辦直播電商促消費活動的組織方,給予活動費用支持;對開設線上零售店鋪的企業,根據實物網絡零售額給予推廣費用支持;對舉辦公益電商培訓活動的組織方,給予活動費用支持。總量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11.支持服務貿易發展。對服務進出口達到100萬美元(含)的企業,按商務部系統本年度填報的服務進出口實績及增幅分檔次給予支持;對按時真實準確填報服務貿易和離岸服務外包數據的分檔次給予支持。總量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二、“產業鏈”政策
1.扶持產業鏈重點項目建設。對企業新上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固定資產投資2000萬元(含)以上、生產性設備投資占固定資產投資25%(含)以上、投資強度220萬元/畝以上的項目,給予一定的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市工信局)
2.鼓勵產業鏈創新平臺建設。對新認定的國家、省、威海市級產業創新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業設計中心、技術創新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院士工作站、新型研發機構、QR工作站創新載體,分別給予最高10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對當年新認定或備案的國家、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分別給予最高30萬元、10萬元獎勵。對成功創建省級、市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的牽頭企業,分別給予最高300萬元、10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市級“一企一技術”研發中心,分別給予最高20萬元、1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分別給予最高50萬元、2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山東省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分別給予最高100萬元、2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現代海洋產業技術創新中心、省級海洋工程技術協同創新中心,分別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同一企業主體同一年度申報不同級別、不同類型的創新平臺,按照“從高不重復”原則給予獎勵。市發改局、科技局、工信局、人社局、海洋發展局五部門根據創新平臺級別聯合擬定評審意見。總量不超過400萬元。(責任單位:市發改局、科技局、工信局、人社局、海洋發展局)
3.鼓勵實施技術改造。對產業鏈規上工業企業,因技術改造當年新增生產性設備500萬元(含)以上的,單臺套設備購置價款不低于10萬元(含),按不高于購置價款的5%對項目實施單位進行補貼,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總量不超過120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信局)
4.支持信息化建設項目。對當年信息化建設投資額在10萬元以上的項目,單臺套設備購置價款不低于1萬元(含),按不高于投資額的10%予以補貼,單個企業補貼金額不超過20萬元。總量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信局)
5.鼓勵科學技術創新。對獲得山東省級以上科學技術獎的項目,給予項目完成單位一次性獎勵,國家科學技術一等獎、二等獎,分別最高獎勵100萬元、50萬元;山東省科學技術最高獎、一等獎、二等獎,分別最高獎勵50萬元、20萬元、10萬元。總量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6.鼓勵“揭榜制”技術攻關。支持我市七大產業鏈領域開展技術攻關,對能解決制約全市重點行業“卡脖子”技術及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領域前沿性技術的重大共性和關鍵技術進行揭榜攻關和資金扶持,單個項目按企業需求類最高20萬元、成果轉化類最高20萬元、政府公益類最高50萬元給予扶持。總量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7.支持電子商務與快遞物流集聚發展。對電子商務與快遞物流融合發展的產業集聚區,按照網絡零售額、快遞訂單量、就業帶動等情況,給予入駐企業相關運營費用支持。總量不超過150萬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8.支持數字貿易產業集聚發展。對新注冊企業按業績給予支持;貢獻突出的企業,對資質認證費、專業設備購置費、網絡專線使用費、繳納員工社保費按比例給予支持;對獲評省級以上品牌榮譽、研發創新技術獎項的企業,給予支持;鼓勵專業培訓機構招引榮成以外的高校生源來榮培訓、就業,按學歷分檔次給予支持;對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貢獻突出的企業,除享受上述政策外,根據實際情況采取“一事一議”方式,專題研究給予特殊扶持政策。總量不超過250萬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9.產業鏈激勵政策。重點財源貢獻企業30強、招商引資引薦人、海洋經濟、預制菜及其他產業鏈政策統籌安排扶持資金1720萬元。(責任單位:各相關部門)
10.優先申報威海市級政策。各相關部門在申報威海級政策時,要向產業鏈重點項目及企業傾斜,并按照《關于加強項目申報及資金分配管理工作的通知》(榮政辦發〔2020〕12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項目申報及資金分配管理工作的通知》(榮政辦字〔2021〕1號)向市政府申請備案。資金到位后,主管部門及市財政局根據企業獲批威海級資金額度及市級資金統籌考慮,擬定兌現意見。(責任單位:各相關部門)
三、新一輪沖擊新目標政策
1.主要目標。到2024年底,爭取全市擁有營業收入過百億級企業2家、10億—80億級企業19家左右,其中:過200億級企業1家、100億級企業1家、80億級企業1家、60億級企業2家、50億級企業1家、30億級企業5家、20億級企業5家、10億級企業5家。促進骨干企業做強主業、做大規模,帶動中小企業對標跨越發展,努力打造一支預期總營業收入1000億元的沖擊新目標優企方陣,夯實全市“高質量發展走在全省更前列”的產業支撐。(責任單位:市發改局、工信局)
2.重點工作。圍繞“十強”產業、七大產業鏈,對有實力、有意愿參加沖擊新目標行動企業進行調研摸底,實行分類培育、動態管理。指導入庫企業編制年度行動計劃,明確年度發展目標、路徑舉措,推動骨干企業發展方向更明確、發展重點更突出、發展路徑更清晰。加大督導服務推動力度,督促企業實施好年度行動計劃,推動各項舉措按時間節點落實到位。(責任單位:市發改局、工信局)
3.扶持政策。按照威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威海市促進企業擴張激勵辦法(試行)的通知》(威政辦發〔2023〕5號)和《關于印發威海市新一輪企業沖擊新目標行動方案的通知》(威政辦發〔2022〕16號)等政策執行。在此基礎上,對符合威海市新一輪企業沖擊新目標行動方案扶持政策(二)“支持企業加快發展”且年度納稅總額增幅不低于10%、制造業營收占比超過50%的達標企業,給予榮成市級獎勵資金配套扶持,按不超過威海市級獎勵標準的20%給予超額獎勵。(責任單位:市發改局、工信局、財政局)
四、附則
1.本政策由各政策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和解釋,扶持資金實行總量控制、切塊分配,如超出則按比例縮減。企業獎補資金原則上不超過上年度企業地方稅收貢獻。
2.本政策中獎勵事項的申報、評審及兌現嚴格按照規定時限執行,項目申報、評審由各政策主管部門組織進行并出具審核意見,市財政部門復核后報市政府審批撥付資金。
3.市財政、審計部門根據職能分別負責對產業扶持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績效評價和監督檢查。
4.凡申請享受本政策相關條款的企業,信用評價等級必須達到A級(含)以上。凡當年發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系統性金融風險、嚴重違法經營、嚴重失信行為的企業,當年不享受產業發展扶持政策。凡欠稅企業需在補繳稅款后方可享受產業發展扶持政策。
5.本政策自2023年5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日至5月11日符合條件的企業可參照本政策執行。凡我市出臺的現有文件與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