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榮成市農業農村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張國華對《榮成市鄉村之星選拔管理辦法》進行詳細解讀。
1.文件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省政府2009年10月制定出臺《山東省鄉村之星選拔管理暫行辦法》,在全省各個層面建立起鄉村之星選拔管理制度。2016年4月,我市出臺《榮成市鄉村之星選拔管理暫行辦法》(榮政辦發〔2016〕26號),2018年10月進行修訂,出臺《榮成市鄉村之星選拔管理辦法》(榮政辦發〔2018〕54號)。2021年第八屆齊魯鄉村之星選拔數量由原來的150名增加到800名,取得了較好的群眾反響和社會效果。2022年9月,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新修訂的《齊魯鄉村之星選拔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22〕107號),明確:齊魯鄉村之星每年選拔一次,每次人數不超過800名。根據鄉村之星選拔程序,齊魯鄉村之星實行逐級推薦,原則上從已當選威海市鄉村之星推薦,威海市鄉村之星原則上從已當選榮成市鄉村之星推薦。根據省新要求和人才工作新形勢,結合鄉村振興對人才需求量大等實際,榮成市鄉村之星的選拔數量滿足不了省里要求和新形勢需要,有必要在制度層面進行鞏固提升。
2.什么是榮成市鄉村之星?
“榮成市鄉村之星”(以下簡稱市鄉村之星),是指在農業生產一線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中直接從事生產、經營、服務等活動,道德品質高尚,社會擔當意識強,具有較強的創新創業能力或一技之長,為推動榮成農業現代化建設和農村經濟社會健康發展作出突出貢獻,起到較大示范帶動作用,并得到社會廣泛認可的優秀農村實用人才。
3.榮成市鄉村之星的選拔頻次及待遇是什么?
市鄉村之星每年選拔1次,每次人數不超過20名,支持期4年。市鄉村之星擇優推薦參加威海市及齊魯鄉村之星評選。加大對市鄉村之星的項目支持和政策扶持力度,惠農政策向由市鄉村之星領辦的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涉農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傾斜。
4.榮成市鄉村之星的選拔范圍和選拔條件是什么?
市鄉村之星選拔范圍是,在農業農村一線工作的高素質農民、社會服務型人才和技能帶動型人才。
(一)高素質農民:包括在種植、養殖和捕撈等農業領域,從事農業企業、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社會化服務組織等農業生產、經營和服務的人才。
(二)社會服務型人才:包括農村基層組織負責人,從事涉農電子商務、鄉村旅游、文化體育、法律服務等工作的各類人才以及民間藝人等。
(三)技能帶動型人才:包括生物育種、智能農業、農機裝備、生態環保等領域科技帶頭人以及各類能工巧匠等。
已入選齊魯鄉村之星、山東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齊魯首席技師、山東省有突出貢獻的技師、威海市鄉村之星、威海市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威海市首席技師、威海市有突出貢獻的技師、榮成市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榮成市首席技師的人員不再參加市鄉村之星選拔。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農業龍頭企業負責人等人選數量不超過每次選拔人數的30%。
市鄉村之星的選拔條件是,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祖國,遵紀守法,積極服務“三農”,熱心公益事業,群眾公認度高,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在榮成市信用管理系統中個人信用等級為B級以上,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具有專業特長,直接從事或經營管理種植、養殖、捕撈、農產品加工等行業,所領辦或服務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生產規模較大、經濟效益較好、輻射帶動能力突出。
(二)具有較強的市場經濟意識,善于捕捉市場信息,在農業企業經營管理及農副產品營銷中業績突出,帶動當地產業發展,區域影響較大。
(三)具有較強的科技創新能力,獲得國家專利或取得其他重要科技成果,在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先進適用技術推廣應用、高新技術產業化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創造較大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
(四)具有一技之長或特殊技藝,知名度高,善于吸納和利用現代科技充實自己,不斷將民間技藝轉化為生產力,屬全市同行業技術權威或業內水平領先的農村能工巧匠。
(五)在推進農業現代化、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帶領農民群眾共同致富等方面取得顯著成效的農村基層組織負責人;在農村公益性、服務性事業發展中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員。
5.榮成市鄉村之星的選拔方式和程序是什么?
市鄉村之星選拔按照“自下而上、逐級推薦、專家評審、組織審定”的方式進行。各鎮街負責推薦本轄區的候選人。不受理個人申請。
選拔程序主要包括部署申報、組織推薦、資格審查、評審遴選、考察公示、頒發證書等。
6.文件實施的時間是什么?
本辦法自2023年1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