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2012年,榮成市政府印發了《榮成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榮政發〔2012〕22號),在風險防范和重特大突發事件應對工作中發揮了重要指導作用。但是,隨著形勢任務的發展變化,原預案逐漸暴露出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不強、風險防控管理責任模糊、統一指揮和綜合協調機制權威性不夠等問題。特別是機構改革后,應急管理體制機制進行了再造重塑,突發事件應對工作面臨著新要求、新情況、新問題,原預案已不能適應工作需要。
二、制定目的
通過修訂《榮成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增強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實現應急預案的動態優化和科學規范管理。
三、制定依據和過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山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山東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威海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市應急局組織編修了《榮成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按程序廣泛征求了各方面意見建議,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以市政府文件印發實施。
四、主要舉措
《榮成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共分九個章節。第一章是總則,明確適用范圍和工作原則,規范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等四類突發事件分類分級、分級應對以及響應分級等內容。第二章是應急預案體系,明確我市應急預案體系包括政府及其部門、基層組織和單位制定的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及為應急預案提供支撐的應急工作手冊和事件行動方案。第三章是組織指揮體系,對市級層面的領導機制、專項應急指揮機構(機制)、工作機構、現場指揮機構和專家組等內容進行了規范,強化部門協同和屬地管理責任。第四章是突發事件防范應對運行機制,包括風險防控、監測與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與救援、恢復重建等內容,著力細化工作步驟和措施。第五章是準備支持,強化人力、財力、物資裝備和科技支撐。第六章是預案管理,對預案編制、審批與銜接、演練、評估與修訂、宣傳和培訓等內容進行規范。第七章是責任與獎懲,規定了給予表彰或獎勵、處分及追究刑事責任的有關情形。第八章是附則,強化各部門的預案編制修訂工作,規定生效時間等內容。第九章是市級專項應急預案目錄,明確了我市市級專項預案的牽頭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