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在榮成市委、市政府及威海海高園(石島管理區)區委、區政府領導下完成各項工作。
2.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助力街道工業企業發展。
3.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積極組織開展新時代文明實踐活動及志愿服務活動,提高群眾素質、倡樹文明新風。
4.負責轄區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人民調解、法律服務工作,依照有關規定做好外來流動人員管理。
5.按照職責范圍,負責轄區內的城市建設和管理、環境衛生、園林綠化、環境保護工作。
6.負責愛國衛生、民政、計劃生育、勞動保障、退役軍人事務等工作。
7.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防汛、防火、防震、防災和搶險工作。
8.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