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地點:山東省威海市榮成市府前東街
電子郵箱:rcsnyncjbgs@wh.shandong.cn
辦公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
聯系電話:0631-7562919(一)貫徹執行農業農村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三農”工作發展規劃和政策,擬訂有關規范性文件。參與擬訂涉農的財稅、價格、金融、保險、擔保、進出口等政策,提出農業產業保護政策建議。
(二)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負責牽頭組織全市農村人居環境改善工作。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三)指導全市農村綜合改革,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負責農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負責減輕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
(四)指導全市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閑農業發展工作,推動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政策建議和主要農產品的進出口建議,培育、保護和發展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全市種植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全市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推動全市農業機械化發展。
(六)負責全市畜牧業監督管理工作。擬訂全市畜牧業發展政策和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畜牧業結構調整、轉型升級,推動標準化生產、產業化經營。負責畜牧獸醫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等有關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動物防疫工作。負責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畜牧業投入品質量以及使用的監督管理。負責毛皮動物養殖、胴體處置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畜牧獸醫隊伍建設。
(七)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指導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信用體系建設,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提出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的建議。
(八)組織全市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耕地以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負責有關野生植物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農業外來物種。
(九)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指導、協調全市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實施農業生產資料國家和地方標準。負責農作物種子、農藥、食用菌種、蠶種的監督管理以及肥料、農用膜有關監督管理工作。
(十)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監測、發布農業災情,提出農業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農業緊急救災和災后生產恢復。指導全市農業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農業植物防疫檢疫有關工作。參與擬訂政策性農業保險制度,負責組織實施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
(十一)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組織編制市級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照規定權限審批農業投資項目并監督管理。
(十二)推動全市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引進農業先進技術,組織實施農業領城的高新技術和應用技術研究、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和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
(十三)指導全市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有關工作。負責組織農業科技人員開展科技服務下鄉活動,搞好科技幫扶結對活動。負責國家、省、市各類優秀農業實用人才工程申報、推薦和管理服務工作。負責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管理有關工作。
(十四)指導推動農業對外合作。參與擬訂農業對外合作政策,指導農業外向型經濟發展。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國際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業援外項目。
(十五)負責農業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指導農村基層組織和農民做好種植業、畜牧業和大型農村可再生能源利用工程生產安全事故防范工作。
(十六)負責本行業本領域及相關產業發展研究和招商引資(引智)促進工作。參與相關產業發展規劃編制和政策制定,組織策劃、論證產業發展項目,制定年度招商引資(引智)計劃。組織宣傳推介相關產業政策和地方投資環境。牽頭組織產業對接活動,參與具體產業項目的策劃、聯絡、跟蹤與服務。
(十七)負責本部門城市國際化相關工作,按照城市國際化戰略要求,組織、策劃、實施本行業本領域城市國際化各項工作。
(十八)負責全市扶貧開發工作。擬訂全市扶貧開發政策、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監督扶貧資金使用和項目實施。擬訂全市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扶持標準,組織開展全市扶貧對象動態調整。協調組織各區鎮(街道)和市直有關部門扶貧工作,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扶貧。組織開展扶貧開發工作考核。負責扶貧開發培訓和宣傳。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