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根據《山東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中應急預案的修訂條件要求,現對我市部分預案進行修訂。本次發布的應急預案涉及海洋災害、地質災害、地震災害、自然災害救助等自然災害類應急預案和火災事故、輻射事故、海上搜救、海上溢油、特種設備安全事故、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等事故災難類應急預案。
二、政策依據
依據《山東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第十四條,《威海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榮成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預案評估與修訂等相關內容,結合我市實際,開展本次預案修訂。
三、出臺目的
本次發布的應急預案充分考慮了榮成市實際情況,結合上級預案更新情況作出修訂,既提高了預案的全面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又增強了與上級預案的銜接性。預案針對自然災害和事故災難的特點進行優化完善,對組織機構和部門職責進一步明確,確保應急處置工作有序進行,最大程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受災人員基本生活,維護社會穩定。
四、重點修訂的內容
(一)進一步明確應急指揮層級。本次修訂的11個應急預案均根據上級預案修改完善了應急指揮部職責及成員單位組成,細化了各有關單位、部門在突發事件應對工作中的主要職責,明確了各類突發事件的指揮層級,進一步理順了突發事件情況下的協調指揮機制。
(二)進一步優化應急響應級別。本次修訂的11個應急預案均根據實際情況對照上級應急預案的應急響應規定,調整了應急響應的級別。對應急響應的啟動條件做了修改,突出了應急分級要求,以便更好和上級預案銜接。
(三)進一步細化應急響應措施。各應急預案進一步細化完善各部門、各層級、各階段的工作措施。針對各級應急響應,明確了監測預防、治安維護、通信保障、醫療救治、交通運輸、群眾安置、新聞宣傳等多個方面的具體措施。
(四)進一步規范應急工作程序。各應急預案明確規定了突發事件重點工作環節。對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和突發事件應急保障作出詳細規定,細化了突發事件信息報送的主體、時限、內容、程序等,優化了人力保障、資金保障、技術保障、物資保障等應急保障相關內容。
五、主要內容
本次發布的11個市級專項應急預案均包含以下6方面內容:
一是總則,包括編制預案的目的、工作原則、編制依據、適用范圍等。
二是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明確各組織機構的職責、權利和義務,以突發事故應急響應全過程為主線,明確事故發生、應急響應、響應結束、善后處理處置等環節的主管部門與協作部門;以應急準備及保障機構為支線,明確各參與部門的職責。
三是預警和預防機制,包括信息監測與報告,預警預防行動,預警支持系統,預警級別及發布。
四是應急響應和信息報告,包括分級響應程序,信息共享和處理,通訊,指揮和協調,緊急處置,群眾的安全防護,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事故調查分析、檢測與后果評估,輿情處置,應急結束等要素。
五是應急處置,包括善后處置、社會救助等要素。
六是應急保障,包括通信與信息保障,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技術保障,宣傳、培訓和演練,監督檢查等。
除此之外,《榮成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突出群眾救助,在洪澇、干旱等水旱災害,臺風、風雹、低溫冷凍、高溫、雪災、沙塵暴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風暴潮、海嘯、海冰等海洋災害,森林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方面詳細規定了應急響應標準和應急響應啟動程序。對已啟動市級防汛抗旱防臺風、地震、地質災害、森林火災等應急響應的,市防減救災辦必要時按照預案啟動市級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響應,進一步明確了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與其他相關專項應急預案應急響應之間的關系,突出了災害救助的特點。
政策解讀人:榮成市應急救援指揮保障中心實戰演練科副科長 王江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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