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榮成市發展和改革局黨組成員、價格認證中心主任袁艷對《榮成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調整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榮發改價格〔2025〕1號)進行詳細解讀。
一、起草背景
榮成港華燃氣有限公司、北燃山東天然氣榮成有限公司與上游氣源企業按供暖季、非供暖季分別簽訂購銷價格,自2024年11月起執行供暖季氣源價格,為適時疏導上浮氣源價格變動影響,保障天然氣安全穩定供應,啟動聯動機制調整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對我市采暖季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實行動態調整。
二、與上級政策的異同點
相同點:我市與威海市均根據《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健全完善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的通知》(魯發改價格〔2023〕552號)有關規定,城鎮燃氣企業天然氣終端銷售價格與企業綜合采購價格實行聯動。
不同點:根據《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公布<山東省定價目錄>的通知》(魯發改價格〔2020〕1361號)規定,城鎮管道燃氣銷售價格授權市縣人民政府價格管理。我市根據《榮成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我市實施管道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的通知》(榮發改價格〔2020〕42號)等,按照采暖季、非采暖季對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進行調整。
三、調整的主要內容
2024-2025年度采暖季將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最高銷售價格由2024年度非采暖季每立方米4.03元調整為每立方米4.48元,自2024年11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5年3月31日。燃氣經營企業可在不超過最高銷售價格的前提下確定具體銷售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