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成市財政局 榮成市教體局 榮成市發展和改革局
關于職工子女幼兒園收費報銷有關問題的通知
榮財字〔2024〕29號
經濟開發區、威海海高園(石島管理區)、好運角旅游度假區財審局,各鎮、街道財政所,市直各部門:
根據山東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省物價局《關于明確職工子女幼兒園收費報銷有關問題的通知》(魯財綜〔2013〕89號)和榮成市發改局、教體局、財政局《關于理順幼兒園收費政策的通知》(榮發改價格發〔2021〕24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現就市直單位職工子女幼兒園收費報銷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職工計劃內生育子女及依法收養子女上幼兒園繳納的保教費,按本通知規定予以報銷。計劃外生育子女,一切費用自理,單位不予報銷。
二、職工子女幼兒園保教費,由父母雙方憑幼兒園開具的省財政廳統一監制的財政票據(電子)或由稅務機關出具的正式發票,按月或按學期到所在單位報銷。具體報銷辦法按下列規定執行:
(一)父母同在一個單位,幼兒入幼兒園的,費用由該單位全部報銷,但最高報銷額不得超過350元/生、月。
(二)父母不在同一單位,幼兒入幼兒園的,費用由父母雙方各報銷一半,但最高報銷額分別不得超過175元/生、月。
(三)父母一方在本地工作,另一方在外地(指榮成區域以外)工作(含現役軍人、公費出國的留學生),幼兒在本地入園的,費用由在本地工作的一方所在單位報銷,但最高報銷額不得超過350元/生、月。
(四)父母一方為在職職工,另一方無工作單位(需持有失業證或所在轄區居委會開具的有關證明等),幼兒在本地入園的,費用由在職一方的單位報銷,但最高報銷額不得超過350元/生、月。
(五)單親家庭(含喪偶、離婚)及領養的,幼兒入園費用由撫養方單位報銷,但最高報銷額不得超過350元/生、月。
(六)已享受保教費減免政策的職工,減免后的保教費由職工所在單位結合實際自行確定報銷辦法,但最高報銷額不得超過實際繳納的保教費數額。
三、職工子女幼兒園收費報銷所需經費,在“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科目中列支。
四、中央、省駐榮各行政事業單位職工子女幼兒園收費報銷,可參照本通知規定執行。
五、本通知適用于榮成市內各級行政事業單位。駐榮各企業,可根據本單位實際,自行確定報銷標準或參照本通知執行;駐榮以外市直單位職工子女幼兒園收費報銷,執行職工單位所在地政策。
六、本通知自2024年10月9日起施行,榮成市財政局、教育局、物價局《關于職工子女幼兒園收費報銷有關問題的通知》(榮財字〔2017〕115號)文件同時廢止。
七、本通知由榮成市財政局、榮成市教育和體育局、榮成市發展和改革局負責解釋。
榮成市財政局
榮成市教育和體育局
榮成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