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出臺背景
2023年,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教育廳、衛生健康委等部門印發《關于印發山東省學前教育與托育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魯發改價格〔2023〕663號),對托育機構的收費項目、定價權限和收費行為等事項進行明確。為落實省有關要求,根據成本調查情況,結合我市實際,牽頭起草了《關于明確托育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
二、政策主要內容
(一)收費項目
托育服務是指托育中心、幼兒園托班等托育服務機構對嬰幼兒實施的照護和保育。托育服務機構可按規定收取托育費、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
(二)定價形式和權限
1.托育費。公辦和開展普惠托育服務的民辦托育服務機構,收取的托育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
2.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服務性收費,是指托育服務機構完成正常托育外,為嬰幼兒提供的由家長自愿選擇的服務而收取的費用,包括伙食費、車輛接送服務費、延時托管服務費。代收費,是指托育服務機構為方便嬰幼兒學習和生活,在家長自愿的前提下,為提供服務的單位代收代付的費用,包括床上用品費、居民基本醫療保障費、兒童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托育服務機構收取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應按照省有關規定,遵循自愿委托、方便嬰幼兒生活和非營利原則。代收費由托育服務機構按照實際支出情況收取。
3.非普惠性民辦托育服務機構托育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管理。
(三)托育費收費標準
按照托大班(24-36個月)、混齡班(18個月以上)、托小班(12-24個月)、乳兒班(6-12個月)分別明確公辦托育服務機構和開展普惠托育服務的民辦托育服務機構托育費最高標準:公辦托育服務機構每生每月托大班、混齡班1200元,托小班1400元,乳兒班1900元;開展普惠托育服務的民辦托育服務機構每生每月托大班、混齡班1500元,托小班1700元,乳兒班2200元。托育服務機構可在不超過上述標準的基礎上,確定具體收費標準。
全日托時間一般不低于8小時/工作日,具體由衛健、教體部門研究確定。提供半日托、計時托等其他托育服務的,每小時托育費標準以托育服務機構全日托每小時托育費為基準,在上浮不超過20%、下浮不限的范圍內,由托育雙方協議約定。
(四)收費方式
規定了托育費、伙食費、延時托管費的收費方式。托育費可按月、季度收取,具體收取方式由雙方通過協議方式確定;伙食費、延時托管費據實收取,按月結清;其他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即時發生,即時收取,分項列明,據實結算。
(五)退費政策
明確了托育機構因自身原因及公共衛生等突發事件停托以及因嬰幼兒方自身原因不能正常入托的托育費退費規定。
(六)其他規定
托育服務機構應做好收費公示,并應與家長簽訂協議,明確托育服務機構性質、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方式、退費政策,以及雙方的權利、責任、義務等內容。
(七)政策解讀人
榮成市發展和改革局價格管理科 車紅強 聯系電話:7550887
政策原文:榮成市發展和改革局 榮成市財政局 榮成市教育和體育局 榮成市衛生健康局關于明確托育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
普惠托育服務托育費最高標準(元/生·月)
托育機構性質 | 托大班混齡班 | 托小班 | 乳兒班 |
公辦托育機構 | 1200 | 1400 | 1900 |
開展普惠托育服務的民辦托育機構 | 1500 | 1700 | 2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