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幼兒園收費報銷管理,保障幼兒家長和幼兒園的合法權益,促進學前教育健康發展,根據山東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省物價局《關于明確職工子女幼兒園收費報銷有關問題的通知》(魯財綜〔2013〕89號)、威海市發改局、財政局、教育局《關于理順幼兒園收費政策的通知》(威價發〔2021〕267號)、榮成市發改局、教體局、財政局《關于理順幼兒園收費政策的通知》(榮發改價格發〔2021〕24號)等文件精神,起草了《關于職工子女幼兒園收費報銷有關問題的通知》,現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歡迎各界人士于2024年4月29日前通過信件、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意見和建議。
通訊地址:榮成市偉德東路8號榮成市財政局科教文科
郵編:26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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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成市財政局
2024年3月29日
關于職工子女幼兒園收費報銷
有關問題的通知(草案)
經濟開發區、威海海高園(石島管理區)、好運角旅游度假區財政局,各鎮、街道財政所,市直各部門:
根據山東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省物價局《關于明確職工子女幼兒園收費報銷有關問題的通知》(魯財綜〔2013〕89號)和威海市發改局、財政局、教育局《關于理順幼兒園收費政策的通知》(威價發〔2021〕267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現就單位職工子女幼兒園收費報銷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職工計劃內生育子女及依法收養子女上幼兒園繳納的保教費,按本通知規定予以報銷。計劃外生育子女,一切費用自理,單位不予報銷。
二、職工子女幼兒園保教費,由父母雙方憑幼兒園開具的省財政廳統一監制的財政票據(電子)或由稅務機關出具的正式發票,按月或按學期到所在單位報銷。具體報銷辦法按下列規定執行:
(一)父母同在一個單位,幼兒入幼兒園的,費用由該單位全部報銷,但最高報銷額不得超過350元/生、月。
(二)父母不在同一單位,幼兒入幼兒園的,費用由父母雙方各報銷一半,但最高報銷額分別不得超過175元/生、月。
(三)父母一方在本地工作,另一方在外地(指榮成區域以外)工作(含現役軍人、公費出國的留學生),幼兒在本地入園的,費用由在本地工作的一方所在單位報銷,但最高報銷額不得超過350元/生、月。
(四)父母一方為在職職工,另一方無工作單位(需持有失業證或所在轄區居委會開具的有關證明等),幼兒在本地入園的,費用由在職一方的單位報銷,但最高報銷額不得超過350元/生、月。
(五)喪偶或離婚的職工,其幼兒入園費用由撫養方單位報銷,但最高報銷額不得超過350元/生、月。
(六)已享受保教費減免政策的職工,減免后的保教費由職工所在單位結合實際自行確定報銷辦法,但最高報銷額不得超過實際繳納的保教費數額。
三、職工子女幼兒園收費報銷所需經費,在“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科目中列支。
四、中央、省駐榮各行政事業單位職工子女幼兒園收費報銷,可參照本通知規定執行。
五、駐榮各企業,可根據本單位實際,自行確定報銷標準或參照本通知執行;駐榮以外單位職工子女幼兒園收費報銷,執行職工單位所在地政策。
六、本通知自2024年 月 日起施行,原《關于職工子女幼兒園收費報銷有關問題的通知》(榮財字〔2017〕115號)文件同時廢止。
七、本通知由榮成市財政局、榮成市教育和體育局、榮成市發展和改革局負責解釋。
榮成市財政局
榮成市教育和體育局
榮成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4年 月 日
《關于職工子女幼兒園收費報銷有關問題的通知》政策解讀
一、政策背景
學前教育是基礎教育的有機組成部分,是提高國民素質的重要階段。為進一步規范幼兒園收費報銷管理,保障幼兒家長和幼兒園的合法權益,促進學前教育健康發展,出臺《關于職工子女幼兒園收費報銷有關問題的通知》。
二、決策依據
山東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省物價局《關于明確職工子女幼兒園收費報銷有關問題的通知》(魯財綜〔2013〕89號)、威海市發改局、財政局、教育局《關于理順幼兒園收費政策的通知》(威價發〔2021〕267號)、榮成市發改局、教體局、財政局《關于理順幼兒園收費政策的通知》(榮發改價格發〔2021〕24號)等有關規定。
三、出臺目的
規范榮成市范圍內各級行政事業單位職工子女幼兒園保教費的報銷標準。
四、重要舉措
(一)明確報銷標準
1.父母同在一個單位,幼兒入幼兒園的,費用由該單位全部報銷,但最高報銷額不得超過350元/生、月。
2.父母不在同一單位,幼兒入幼兒園的,費用由父母雙方各報銷一半,但最高報銷額分別不得超過175元/生、月。
3.父母一方在本地工作,另一方在外地(指榮成區域以外)工作(含現役軍人、公費出國的留學生),幼兒在本地入園的,費用由在本地工作的一方所在單位報銷,但最高報銷額不得超過350元/生、月。
4.父母一方為在職職工,另一方無工作單位(需持有失業證或所在轄區居委會開具的有關證明等),幼兒在本地入園的,費用由在職一方的單位報銷,但最高報銷額不得超過350元/生、月。
5.喪偶或離婚的職工,其幼兒入園費用由撫養方單位報銷,但最高報銷額不得超過350元/生、月。
6.已享受保教費減免政策的職工,減免后的保教費由職工所在單位結合實際自行確定報銷辦法,但最高報銷額不得超過實際繳納的保教費數額。
(二)明確施行時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
(三)明確使用范圍。本通知適用于榮成市范圍內各級行政事業單位。中央、省駐榮各行政事業單位,可參照本通知規定執行;駐榮各企業,可根據本單位實際,自行確定報銷標準或參照本通知執行。
2024年3月29日至4月29日,榮成市財政局在政府網站上就《關于職工子女幼兒園收費報銷有關問題的通知(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各界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期間,未收到社會反饋意見,在此,衷心感謝社會各界對榮成市財政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