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人:張海波
辦公電話:0631-3855780
機構職能:
(一)負責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進行監督;督導農村黨風廉政“三堂課”學習工作。
(二)負責對上級紀委轉辦信訪件自己自收件進行調查。
(三)負責對違紀違法問題線索進行立案調查。
(四)負責“四種形態”處置工作;監督各項工作負面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