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人:林楠
辦公電話:0631-7431001
宣傳辦職能:
一、負責組織、指導全鎮理論學習、理論宣傳工作。
二、負責規劃本鎮精神文明建設和宣傳思想工作。
三、圍繞黨和政府的中心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好全鎮各類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指導全鎮開展文明鎮、文明單位(村)、文明小區的創建活動。做好文明單位申報、推薦和復查工作。
四、負責全鎮對外宣傳工作的總規劃,組織協調、指導和管理全鎮的宣傳報道工作。
五、加強對文化、體育等部門的指導和管理。負責全鎮企業政工職稱評審的組織工作。
六、負責全鎮黨報黨刊和內刊的征訂發行工作。
七、完成鎮委、鎮政府交辦的其它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