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人:鞠 禎
辦公電話:0631-7661002
事業單位職責:主要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群眾工作、信 訪、民族宗教以及其他維護社會穩定等方面工作;承擔人力資源和 社會保障、民政、科技、教育、文化旅游、衛生健康和計劃生育、 市場監管、退役軍人事務、醫療保障等方面行政管理工作;協調公 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檢察室等方面工作;協調與社會管理和社會事務相關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