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理順我市供水價格的通知
榮發改價格〔2021〕4號
榮成市水務集團有限公司,各鎮(街)供水單位:
為引導社會節約用水,促進水資源保護和可持續利用,建設節水型城市,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創新和完善促進綠色發展價格機制的意見》(發改價格規〔2018〕943號)、《國家發展改革委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鎮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的指導意見》(發改價格〔2013〕2676號)、《威海市節約用水條例》等相關規定,經市政府同意,決定理順我市供水價格。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公共供水
(一)公共供水分類
1、居民生活用水(含部隊、學校、社會福利場所和城鄉社區居(村)民委員會等生活辦公用水)。
2、特種行業用水,包括船舶、建筑、制冰、洗車、洗浴(含賓館、飯店等內設洗浴場所用水)、高爾夫球場、滑雪場和純凈水加工業等用水。
3、非居民用水,除居民生活用水、特種行業用水以外的其它各類用水。
(二)公共供水價格
1、居民生活用水
(1)對我市實現“一戶一表”直接抄表收費到戶的居民用戶,實行階梯水價制度,按居民用戶年度用水量分三個階梯。第一階梯為戶年用水量144立方米(含)以內的部分,綜合水價每立方米為3.50元,其中自來水價格(含稅,下同)2.55元,污水處理費0.95元;第二階梯為戶年用水量144-204立方米(含)之間的部分,綜合水價每立方米為4.55元,其中自來水價格3.60元,污水處理費0.95元;第三階梯為戶年用水量超過204立方米以上的部分,綜合水價每立方米為7.80元,其中自來水價格6.85元,污水處理費0.95元。
居民階梯水價以年度為執行周期,用水量在周期之間不累計、不結轉。戶籍人口超過4人(不含)的家庭用戶,每增加1人,戶年用水量基數相應增加36立方米。
(2)對尚未實施“一戶一表”改造的居民用戶,暫不實
行階梯水價,執行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階梯綜合水價即每立方米3.50元。
(3)對低保戶或特困戶均按第一階梯水價執行。
(4)對部隊、學校、社會福利場所和城鄉社區居(村)民委員會等執行居民生活用水價格的非居民用戶,不實行階梯水價,綜合水價在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階梯價格的基礎上每立方米加價0.20元,即每立方米3.70元,其中自來水價格2.75元,污水處理費0.95元。
2、非居民用水
非居民用水綜合水價每立方米為4.70元,其中自來水價格3.30元,污水處理費1.40元。
3、特種行業用水
特種行業用水綜合水價每立方米為10.50元,其中自來水價格9.10元,污水處理費1.40元。
二、地下水價格
對城區(含鎮、街道區)公共供水管網覆蓋范圍內的地下水,嚴格限制使用。居民生活用地下水污水處理費為每立方米3.50元;非居民用地下水污水處理費為每立方米4.70元;特種行業用地下水污水處理費為每立方米10.50元。
三、中水用水價格
改革中水價格管理形式,由政府定價改為政府指導價,以現行中水銷售價格按三級處理后和深度處理后每立方米1.40元和4.60元為最高銷售價格,供水企業可在下浮不限的范圍內自主確定具體銷售價格。
四、直供工業用水價格
全市范圍內直供工業用水價格執行每立方米2.60元,其中原水價格1.20元、污水處理費1.40元。
五、鎮區(街道)自來水價格
1.凡是接入城區公共管網內的鎮(街道)級供水單位和個人用戶,實行同網同價。
2.凡是未接入城區公共管網內的鎮(街道)級供水單位,居民生活用水污水處理費由原來每立方米0.5元調整為每立方米0.85元,居民生活用水加收污水處理費后,每立方米最高不超過3.25元。根據省、市《農村公共供水管理辦法》的規定,農村居民生活用水暫不收取水資源稅和污水處理費,即農村居民生活用水執行每立方米2.00元;其他各類用水在基本水價的基礎上,每立方米加收1.20元的污水處理費,即非居民用水價格執行每立方米4.20元(自來水價格3.00元,污水處理費1.20元),特殊行業用水價格執行每立方米8.60元(自來水價格7.40元,污水處理費1.20元)。
六、其他事項
城區公共供水用戶污水處理費由市水務集團代收,地下水用戶污水處理費由市水利局代收,未接入城區公共管網內的鎮(街)級供水單位污水處理費由鎮(街道)負責征收。代收污水處理費要及時上繳財政專戶,代收單位不得擠占、挪用和隨意減免。對供水管網覆蓋范圍內自行建設污水處理設施的單位,污水經收集處理達標排放至自然水體的,污水處理費由財政返回給設施運營單位。
本通知自2021年4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4月19日。原榮成市物價局、財政局、水利局《關于城區供水執行臨時價格有關問題的通知》(榮價格發〔2016〕46號)、《關于調整城區居民生活用水計劃指標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榮價格發〔2017〕9號)、原榮成市物價局、財政局、城建局、水利局《關于對居民生活用水實行階梯價格有關問題的通知》(榮價格發〔2016〕60號)、原榮成市物價局、城建局《關于核定深度處理中水試行價格的通知》(榮價格發〔2017〕30號)同時廢止。
榮成市發展和改革局
榮成市財政局
榮成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榮成市水利局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