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麗麗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大力發展榮成夜間經濟的建議收悉。現將建議辦理情況報告答復如下:
首先非常感謝您對榮成夜間經濟發展的支持和關心。
一、工作開展重點
(一)建立夜間經濟發展協調機制
由市政府主要領導同志牽頭,分管領導主抓,宣傳部、教體局、財政局、住建局、交通運輸局、商務局、文旅局、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管局、綜合執法局、公安局、生態環境局、發改局、稅務局、衛健局、工信局、行政審批局、自然資源局、融媒體中心等部門參加,統籌推進全市夜間經濟發展,各部門制定具體推進計劃,提出工作目標,明確工作時間表、路線圖,形成推進合力,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豐富推廣夜間消費體驗活動
1.夜娛榮成。加大夜游特色景點路線建設力度,優化交通和燈光設置,借助濱海公園、櫻花湖體育公園等天然資源,推出富有創意的燈光秀、游船夜行等夜間消夏避暑活動,向廣大市民和外來游客展現榮成夜景;加快濱海房車驛站規劃建設,積極培育房車文化和旅游開發;結合市民文化活動公園、濱海公園、櫻花湖海鮮美食街,引導博物館、文化館、電影院、音樂吧等休閑場所延長開放時間,引導專業的演藝公司在街區策劃組織消暑晚會、沙灘音樂節等主題突出的文化藝術活動;引導現有KTV、酒吧等夜間娛樂場所規范經營秩序,創新經營模式,并通過舉辦K歌大賽、微型演唱會等活動,提升城市文化軟實力,吸引客流量。
2.夜品榮成。每年6月1日-10月31日18點-24點,特色街區和夜市可設置外擺區,為居民提供夜間休閑娛樂餐飲場所;通過櫻花湖海鮮美食街、博隆金街夜市、中韓邊貿城夜市大集等組織啤酒節、美食節、海鮮節、小吃節等各類餐飲嘉年華活動,開展“榮成十大海鮮美食”評選和推介活動,進一步營造夜間餐飲休閑氛圍;鼓勵博隆時尚購物中心打造夜間美食示范街區,依托特色小吃、休閑飲品等餐飲品類,構筑多元化飲食消費結構;引導市內品牌餐飲企業適時延長夜晚營業時間,做大餐飲市場夜間消費規模。
3.夜購榮成。推動大型城市綜合體、商場、超市等延長夏季營業時間至22點;鼓勵開展夜間專屬折扣、夜間加倍積分等夜間推廣、打折讓利促銷活動,引入深夜購物、體驗式購物、嘉年華等形式的時尚消費活動,促進夜間購物消費;支持企業加快推進購物自助結算、自主結算系統應用,提升顧客購物便利性和效率。針對特定夜間消費區域,公交夜間專線延長至22點。
4.夜學榮成。利用城市書屋、圖書館等營業網點,開展夜間文化、科普、教育、青年讀書會等夜間知識提升和普及活動,讓廣大市民走出家門,給夜間經濟生活增添文化元素;以夜間書市、書吧等營利性文化場所為載體,打好夜間經濟的“文化”牌,豐富夜讀市場。
5.夜健榮成。依托櫻花湖體育公園、綠軸公園、濱海公園等場所以及各類文化廣場、小區廣場、城區體育場館等,舉辦夜間自行車慢騎、太極拳等各類大眾體育賽事活動;做好休閑運動公園、體育場館等體育場所延長開放工作,推廣夜間全民健身體育運動,促進夜間體育經濟健康有序發展。
(三)打造夜間經濟示范街區
1.以“一湖一環”景觀帶為重點區域,打造櫻花湖特色夜間餐飲聚集區。劃定櫻花湖湖面活動區域,策劃夜間游船休閑業態。以“榮成海鮮”為切入點,精心打造高檔海鮮美食街區,構建標志性“夜旅游”發展帶。鼓勵周邊影院、商城、游樂場等延長夜間營業時間,強化休閑和商務集聚效應,滿足夜間餐飲、娛樂消費需求。
2.以博隆金街夜市為重點區域,打造集特色餐飲、民俗文創、休閑娛樂為一體的夜市金街。采用獨具榮成特色的裝修風格,內設天鵝噴泉、墻壁涂鴉、海洋生物雕塑等網紅打卡地。面向游客展示銷售花餑餑、手工窗花剪影、海洋食品等榮成特色民俗產品。匯集全國特色小吃,豐富餐飲種類,滿足市民和游客的多樣化飲食需求,豐富夜市業態規模。
3.以中韓邊貿城夜市大集為重點區域,打造涵蓋“吃、喝、玩、樂、購”全品類的平民化夜市。依托臨近汽車站和高鐵站的地理位置和人流優勢,利用現有場地做好規劃,作為西城區消費群體的夜間消費打卡地,同時滿足來榮游客便利、直接、快速的旅行需求,為外來游客打造在榮吃、住、行夜間消費第一站。
二、保障措施
(一)創新監督管理模式
1.做好夜間街區試點工作。指導制定夜間街區管理規定,在登記、設施、區域、標識、時段、衛生等夜間街區運營相關方面建立統一管理標準。
2.維護夜間市場經營秩序。對夜市餐飲經營戶的證照情況、食品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情況、夜市攤點食品安全、索證索票等情況做好監督檢查工作,保障消費者“舌尖上的安全”。依法打擊銷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暢通消費者投訴渠道,完善“誰監管、誰受理、誰維權”的消費維權機制,提高消費者權益保護的能力、效率和精準度。
(二)優化交通組織秩序
1.規范夜間停車。梳理市區范圍內停車場情況,規劃完善停車泊位,提出優化街面停車位管理、夜間臨時停車等具體措施,鼓勵免收或減收停車費。
2.優化夜間出行。推動公交服務專線與夜間經濟示范街區之間的交通對接,進一步優化夜間經濟街區附近公共交通線路設置,加密夜間運行班次,延長夜間運營時間。加強出租車管理,依法打擊和取締黑出租。
(三)完善公共服務設施
1.開展夜間燈光造景。做好街景打造、裝飾照明、標識指引等工作,營造良好夜間消費氛圍。實施成山大道、高鐵站及櫻花湖周邊區域夜景亮化提升工程,打造樣板片區,其他區域根據實際情況適時推進。
2.完善基礎配套設施。根據夜間經濟特點,完善水電氣供給、污水排放、垃圾處理、公共廁所改造提升、治安、消防等配套設施。將夜生活集聚區納入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重點,提高精細化、規范化、標準化管理水平。推進全市無線移動網絡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夜間經濟特色街區及周邊的免費WIFI覆蓋率。規劃專門區域有序發展地攤經濟。
3.加強標識引導。重點完善提升高鐵站、汽車站和入城口等重要節點交通指引標識引導服務功能,采用多語種標識,拓寬受眾面,方便游客直接快速到達。
4.完善應急預案。完善食品安全、治安、消防等公共安全應急救援預案,有效應對各類突發事件。
(四)健全政策支持體系
1.建立審批綠色通道,在法律法規允許范圍內降低夜間經濟街區經營主體準入門檻,簡化審批程序;免除商家夜間戶外促銷審批費用。
2.安排專項扶持資金,采取以獎代補的形式,重點用于業態引導和現有業態優化調整。對影響力大、示范帶動效果好的旅游節慶活動、文體演出活動、賽事活動和地域文創產品展銷活動、品牌產品展銷活動等給予一定額度的獎補。對規模達到800平方米以上、攤位不少于80個的夜市運營主體,在項目建設和燈光美化方面給予投資總額不超過50%的資金扶持。對規模達到800平方米以上的商超、城市綜合體及商業街區的運營主體,給予不超過50%的亮化電費補貼。
3.在符合環保、安全要求和不擾民、不影響交通的前提下,經有關部門審批許可,放寬部分區域夜間經營場所商戶臨街外擺限制,允許沿街商戶利用街面開展形象展示推廣活動。
(五)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網絡、微信公眾號等媒體和平臺,廣泛開展夜間經濟系列宣傳推廣活動,向廣大市民和游客提供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夜間消費資訊服務。鼓勵商家運用抖音、快手、短視頻等自媒體形式,加大企業經營特色推介力度;組織自媒體節目評選比賽,增強與消費者互動,吸引外來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