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成市尋山街道辦事處201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山東省政府信息公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要求,由尋山街道辦事處編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相關的行政復議、行政訴訟、舉報投訴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并附2019年度尋山街道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表。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從2019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報告的電子版可以從http://www.jkzhuan.cn/下載。如對本年度報告有疑問,請與尋山街道辦公室聯系。(聯系電話:7651001,電子郵箱:rcxsjdb@163.com)
一、概 述
2019年,我街道深入貫徹《威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及其實施細則,全面落實我市《2019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建立工作網絡,健全運行機制,保證了政府信息公開效果。通過榮成市政府信息公開網站以及新聞媒體、微信公眾號、電子顯示屏等多種形式,及時、全面、有效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積極受理和回復向我街道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為廣大公眾提供比較好的政府信息公開服務。
二、政府信息公開的組織領導和制度建設情況
街道領導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機制的建立健全工作,對貫徹實施《條例》工作進行了研究和安排,確定街道黨政辦公室作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部門,明確街道黨工委副書記、宣傳委員負責分管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并配備專職人員1人,全力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信息公開目錄編制工作方案》,加強政府信息公開的制度建設,編制了街道信息公開指南及目錄,制定了主動公開制度、依申請公開制度及保密審查制度等相關制度,做到了明確分工、細化步驟、優化流程。明確了編制原則、主體、內容、組織保障和工作要求,按要求組織管理本街道信息,并繪制主要行政職權或辦事流程圖,經審核后,在街道政府信息公開網按統一編碼規則,組織錄入并上網發布,確保政府信息及時主動公開,信息公開申請及時辦理反饋。
三、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平臺建設的情況
對于主動公開的信息,按照“合法、全面、準確、及時”的要求,通過榮成市政府信息公開網站和尋山街道辦事處微信公眾號以及新聞媒體、檔案館、圖書館、公告欄、電子顯示屏等多種形式進行公開,并對已公開的政府信息發生變化或失效時及時更新。同時還采用各種輔助方式主動公開信息:通過新聞發布會等形式和報紙、廣播、電視等公共媒體;在街道黨政辦公室設立信息公開查閱點;在村級便民服務站安裝電子顯示屏,豐富和拓展了政府信息公開渠道。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街道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762條。從內容分類看,機構職能15條,政策法規58條,規劃計劃6條,業務工作649條,其他信息34條;從渠道和形式看,新聞媒體公開389條,微信公眾號206條,通過電子屏、宣傳欄公開167條。


四、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辦理情況
我街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則,安排專人負責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并將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系方式等向社會公開,對依法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及時予以答復。2019年度收到1條公開政府信息申請。
五、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在政府信息公開過程中,我街道始終堅持為民、便民、利民的原則,對印刷、郵寄等費用,原則上都予以減免。
六、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提起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9年,我街道對形成的政府信息實現了依法、有序公開,未出現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具體工作中,我街道還非常重視公眾咨詢的受理和答復,全年共受理和答復政府信息公開咨詢192人次,其中現場咨詢106人次,電話咨詢86人次。
七、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及監督檢查情況
為做好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制定了街道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本照“誰公開、誰審查、誰負責”和“涉密的不公開、公開的不涉密”的原則,在公開政府信息前嚴格進行保密審查及監督檢查,確保了秘密信息的安全。
八、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在看到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清楚地認識到,我街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還存在著一些問題:
1、公開的內容還不夠主動,很有多有信息沒有及時公開;
2、沒有建立政府信息公開長效機制,沒有培養信息公開工作專業人才隊伍。
在今后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我們將努力做到以下幾點:
1、充實公開內容,拓展公開形式,規范工作流程。進一步梳理街道機關以及街道屬各單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改善公眾獲取政府信息的渠道,健全政府信息公開網絡,定期進行維護,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運作,提高公眾的認知度和認可度,方便公眾了解街道工作動態;
2、建立政府信息公開長效工作機制。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的監督、檢查及考核工作,向實踐工作成功有效的政府職能部門學習取經,結合我街道工作實際情況,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審查和更新維護、考核評估和監督檢查評議等工作制度,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化、規范化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