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成市司法局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山東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現(xiàn)將榮成市司法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向社會公布。本報告由概述、組織領導和制度建設情況、發(fā)布解讀、回應社會關切以及互動交流情況、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推進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平臺建設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zhí)崞鹦姓妥h和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及監(jiān)督檢查情況、所屬公共企事業(yè)單位信息公開工作推進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和需要說明的事項共十二個部分組成。本報告中所列數(shù)據(jù)的統(tǒng)計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榮成市司法局辦公室聯(lián)系(地址:榮成市觀海中路8號;郵編:264300;電話:0631-7562699;傳真:0631-7562387)。
一、概述
2018年,我局按照上級部署要求,認真抓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強化組織領導,健全完善工作機制,開展學習培訓,加大宣傳力度,方便了社會公眾依法獲取司法行政信息,提高了工作透明度,促進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序開展。
二、政府信息公開的組織領導和制度建設情況
(一)組織領導情況。我局黨組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召開專題會議進行部署,加大工作落實檢查力度,指派專人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保證了工作順利開展。
(二)制度建設情況。我們按照《保密法》和《信息公開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對相關制度進行了修訂完善,形成了政府信息公開制度體系,為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深入開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三、發(fā)布解讀、回應社會關切以及互動交流情況
2018年,我局認真做好發(fā)布解讀、回應社會關切以及互動交流準備工作,為群眾及時獲取政府信息奠定了基礎。
四、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推進情況
2018年,我局無重點領域政府信息。
五、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平臺建設情況


(一)本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shù)量:82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情況:業(yè)務工作77條和其他信息5條。
(三)信息公開的形式:門戶網(wǎng)站、新聞媒體及其他便民渠道公開的情況。主要是在榮成市政府信息公開門戶網(wǎng)站予以公開。
(四)公開平臺建設情況:我局按照便民利民、方便公眾辦事和監(jiān)督的原則,加快了公開平臺建設進程。一是加大網(wǎng)站信息公開平臺建設。我們充分利用市政府信息公開網(wǎng)站作用,及時將本部門的機構(gòu)職能、政策法規(guī)、業(yè)務工作、規(guī)劃計劃等政務信息進行更新發(fā)布,方便群眾獲取信息。二是加強榮成普法網(wǎng)網(wǎng)站建設,及時進行更新相關業(yè)務信息,提高了工作透明度。三是加大報刊媒體宣傳力度。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等新聞媒體,開展司法行政工作系列宣傳活動,在全市樹立了司法行政工作的良好形象。
六、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辦理情況
2018年,我局沒有收到書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開政府信息的申請。
七、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8年,我局沒有發(fā)生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
八、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zhí)崞鸬男姓妥h、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8年,我局沒有發(fā)生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zhí)崞鸬男姓妥h、行政訴訟的情況。
九、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及監(jiān)督檢查情況
2018年,局領導小組按照保密審查相關制度規(guī)定,強化對信息公開各個環(huán)節(jié)的保密審查和監(jiān)督檢查力度,對需要公開的信息進行嚴格審查把關,在確認所提交內(nèi)容為可公開內(nèi)容后,再由專職人員對信息進行公開,確保所有公開信息準確無誤、符合要求。
十、所屬公共企事業(yè)單位信息公開工作推進情況
2018年,我局認真指導下屬市公證處和市法律援助中心,通過多種形式,及時發(fā)布相關信息,保證了公眾及時獲取信息。
十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今年以來,我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很大成績,但仍然存在幾方面的問題:一是信息公開工作機制需要進一步健全完善;二是信息公開的內(nèi)容需要進一步增加;三是公開形式需要進一步創(chuàng)新等問題。針對以上存在的問題,今后將著力抓好以下幾方面工作:一是進一步健全完善各項機制。按照相關制度要求,進一步健全完善信息發(fā)布、信息審查和發(fā)布等相關制度,及時、準確、全面發(fā)布信息。二是增加政府信息公開內(nèi)容。對需要公開的信息及時進行公開,便于群眾更好地查詢信息,達到便民利民的目的。三是不斷創(chuàng)新公開形式。要充分利用微信等新媒體,加大信息公開力度,使公眾獲取信息更加便捷。
十二、需要說明的事項與附表
主動公開情況說明:因我局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社區(qū)矯正及個別案件涉及個人隱私問題部分的信息,屬于涉密范圍,依法不能予以公開。
二0一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統(tǒng)計表
( 2018 年度)
統(tǒng) 計 指 標 | 單位 | 統(tǒng)計數(shù) |
一、主動公開情況 | ||
?。ㄒ唬┲鲃庸_政府信息數(shù)(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 | 條 | 82 |
其中:主動公開規(guī)范性文件數(shù) | 條 | |
制發(fā)規(guī)范性文件總數(shù) | 件 | |
?。ǘ┩ㄟ^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 ||
1.政府網(wǎng)站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 | 條 | 62 |
2.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 | 條 | |
3.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 | 條 | 10 |
4.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 | 條 | |
二、回應解讀情況(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 ||
(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shù)(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 次 | 0 |
?。ǘ┩ㄟ^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0 | |
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fā)布會總次數(shù) | 次 |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fā)布會次數(shù) | 次 | |
2.政府網(wǎng)站在線訪談次數(shù) | 次 |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wǎng)站在線訪談次數(shù) | 次 | |
3.政策解讀稿件發(fā)布數(shù) | 篇 | |
4.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shù) | 次 | |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shù) | 次 | |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
?。ㄒ唬┦盏缴暾垟?shù) | 件 | 0 |
1.當面申請數(shù) | 件 | |
2.傳真申請數(shù) | 件 | |
3.網(wǎng)絡申請數(shù) | 件 | |
4.信函申請數(shù) | 件 | |
5.其他形式 | 件 | |
?。ǘ┥暾堔k結(jié)數(shù) | 件 | |
1.按時辦結(jié)數(shù) | 件 | 0 |
2.延期辦結(jié)數(shù) | 件 | |
(三)申請答復數(shù) | 件 | 0 |
1.屬于已主動公開范圍數(shù) | 件 | |
2.同意公開答復數(shù) | 件 | |
3.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shù) | 件 | |
4.不同意公開答復數(shù) | 件 | |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業(yè)秘密 | 件 | |
涉及個人隱私 | 件 | |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jīng)濟安全和社會穩(wěn)定 | 件 | |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數(shù) | 件 | |
6.申請信息不存在數(shù)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shù) | 件 | |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shù) | 件 | |
四、行政復議數(shù)量 | 件 | 0 |
?。ㄒ唬┚S持具體行政行為數(shù) | 件 | |
?。ǘ┍灰婪m錯數(shù) | 件 | |
?。ㄈ┢渌樾螖?shù) | 件 | |
五、行政訴訟數(shù)量 | 件 | 0 |
?。ㄒ唬┚S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shù) | 件 | |
?。ǘ┍灰婪m錯數(shù)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數(shù) | 件 | |
六、被舉報投訴數(shù)量 | 件 | 0 |
?。ㄒ唬┚S持具體行政行為數(shù) | 件 | |
(二)被糾錯數(shù) | 件 | |
?。ㄈ┢渌樾螖?shù) | 件 | |
七、向圖書館、檔案館等查閱場所報送信息數(shù) | 條 | 0 |
(一)紙質(zhì)文件數(shù) | 條 | |
(二)電子文件數(shù) | 條 | |
八、開通政府信息公開網(wǎng)站(或設立門戶網(wǎng)站信息公開專欄)數(shù) | 個 | 1 |
?。ㄒ唬┎块T網(wǎng)站 | 個 | 1 |
(二)區(qū)、鎮(zhèn)(街道辦事處)網(wǎng)站 | 個 | |
九、設置政府信息查閱點數(shù) | 個 | 1 |
(一)部門 | 個 | 1 |
(二)區(qū)、鎮(zhèn)(街道辦事處) | 個 | |
十、查閱點接待人數(shù) | 次 | 0 |
(一)部門 | 次 | |
(二)區(qū)、鎮(zhèn)(街道辦事處) | 次 | |
十一、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 | 萬元 | 0 |
十二、機構(gòu)建設和保障經(jīng)費情況 | ||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gòu)數(shù) | 個 | 1 |
?。ǘ┰O置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數(shù) | 個 | 1 |
?。ㄈ氖抡畔⒐_工作人員數(shù) | 人 | 2 |
1.專職人員數(shù)(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wǎng)站工作人員數(shù)) | 人 | 1 |
2.兼職人員數(shù) | 人 | 1 |
?。ㄋ模┱畔⒐_專項經(jīng)費(不包括用于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wǎng)站建設維 護等方面的經(jīng)費) | 萬元 | 0.6 |
十三、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
?。ㄒ唬┱匍_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qū)n}會議數(shù) | 次 | 2 |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shù) | 次 | 1 |
?。ㄈ┙邮芘嘤柸藛T數(shù) | 人次 |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