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情況和重要事項說明
一、2017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二、重要事項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部門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公安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市公安工作的計劃安排和有關制度規章,并組織實施。
(二)堅持嚴打方針,組織案件的偵破工作;負責偵破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重點打擊嚴重暴力犯罪、團伙犯罪和盜竊、搶劫等多發性侵財案件,及時查破其他各種刑事犯罪案件。
(三)強化治安管理,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層次的治安防范體系,充分發揮110報警服務臺和創建安全文明小區、安全村鎮活動的作用,不斷完善城市巡警體制,嚴密社會面控制,防止案件發生。切實加強對重點人口、暫住流動人口、公共娛樂場所、出租房屋的管理,加強槍支彈藥、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管理,加強對特種行業的管理,搞好安全監督檢查,提高防范控制能力,減少違法犯罪。加強對要害單位、重點部位、重點設施的安全保衛工作,指導監督企事業單位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和防范措施,開展安全大檢查,及時消除治安隱患。積極開展“打非”“掃黃”斗爭,掃除賣淫嫖娼、聚眾賭博等社會丑惡現象,凈化社會環境。
(四)加強經濟犯罪偵察工作,嚴厲打擊各種經濟犯罪活動。重點打擊職務侵占犯罪、詐騙犯罪、破壞金融秩序犯罪、走私犯罪和危害稅收征管犯罪等,以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
(五)組織實施對公共信息網絡和國際互聯網的安全監察工作和對計算機犯罪的查處工作;
(六)進行戶籍管理,負責對居民身份證、公民身份號碼、公民出生證和暫住流動人口的管理工作;負責人口統計工作;對證件實施管理工作。
(七)組織實施出入境管理工作和來我市的外國人及華僑、港澳臺同胞來榮成定居、旅行的治安管理工作。
(八)組織實施全市公安機關裝備、被裝和經費等警務保障工作。
(九)維護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確保交通安全暢通;管理機動車輛及駕駛員;作好公民道路交通法規的宣傳教育,提高公民的交通安全意識,減少交通違章和交通事故,依法處理交通事故,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十)組織實施消防工作,組織指揮各種火災的撲救和其它嚴重災害事故的搶險救災,實行消防監督。
(十一)加強邊防管理,維護國(邊)境地區的治安秩序。開展以“反偷渡、反走私”為主要內容的漁船民宣傳教育,增強敵社情觀念和法制觀念,及時打擊偷渡、走私、海上盜竊等違法犯罪活動,確保沿海地區治安秩序穩定。
(十二)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保會等群眾性組織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三)制定全市公安隊伍建設和教育訓練計劃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公安宣傳和公安系統的表彰獎勵活動。
(十四)根據《警務督察條例》,對全市公安機關的警務活動進行督察活動。
(十五)管理集會、游行、示威活動。
(十六)領導和管理列入公安機關序列的公安機構的業務工作和隊伍建設工作。
(十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十八)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它事項。
機構設置
從決算單位構成看,榮成市公安局部門決算包括:局本級決算、看守所、拘留所決算。
納入榮成市公安局2017年部門決算編報范圍的單位共3個,包括:
1、局機關決算(一級預算單位 主管部門)
2、看守所、拘留所決算(二級預算單位)。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表
第二部分:2017年榮成市部門決算公開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情況和重要事項說明
一、2017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度收入總計18405.76萬元。與2016年相比,收入總計增加2695.74萬元,增長17.16%。主要是市級專項增加。

2017年度支出總計18405.76萬元。與2016年相比,支出總計增加2695.74萬元,增長17.16%。主要是市級專項支出增加。

(二)收入決算情況
本年收入合計18405.76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6952.64萬元,占92.11%;其他收入1453.11萬元,占7.89%。

(三)支出決算情況
本年支出合計18405.7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4236.43萬元,占77.35%;項目支出4169.33萬元,占22.65%。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入總計16952.6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16952.64萬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0萬元,占0%;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0萬元,占0%。與2016年相比,財政撥款收入總計增加2463.71萬元,增長17%。主要是市級專項增加。

2017年度財政撥款支出總計16952.64萬元。其中:國防(類)支出140.58萬元,占0.81%;公共安全(類)支出14836.05萬元,占87.51%;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968.43萬元,占5.72%;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支出354.81萬元,占2.1%;住房保障(類)支出652.77萬元,占3.85%。與2016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增加2463.71萬元,增長17%,主要是2017年我單位市級專項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1、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6952.64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92.11%。與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增長2463.71萬元,增長17%。主要是市級專項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6952.64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國防(類)支出140.58萬元,占0.81%;公共安全(類)支出14836.05萬元,占87.51%;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968.43萬元,占5.72%;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支出354.81萬元,占2.1%;住房保障(類)支出652.77萬元,占3.85%。

3、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13349.3萬元,支出決算為16952.6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27%。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中央轉移支付資金未列入年初預算、支付社會信息化治理平臺建設工程款。其中:
1.國防支出(類)其他國防支出(款)其他國防支出(項)主要反映用于軍事人員的經費等支出。年初預算為140.58萬元,支出決算為140.5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與年初預算基本持平。
2.公共安全(類)武裝警察(款)邊防(項)。主要反映用于維持社會治安,打擊犯罪等支出。年初預算為208.74萬元,支出決算為208.7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與年初預算基本持平。
公共安全(類)武裝警察(款)其他武裝警察(項)。主要反映用于維持社會治安,打擊犯罪等支出。年初預算為11.4萬元,支出決算為11.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與年初預算基本持平。
公共安全(類)公安(款)行政運行(項)。主要反映用于維持社會治安,打擊犯罪等支出。年初預算為7353.57萬元,支出決算為9934.0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35%。決算數大于預算數主要原因是市級專項增加。
公共安全(類)公安(款)治安管理(項)。主要反映用于維持社會治安,打擊犯罪等支出。年初預算為292.02萬元,支出決算為292.0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與年初預算基本持平。
公共安全(類)公安(款)刑事偵查(項)。主要反映用于維持社會治安,打擊犯罪等支出。年初預算為13萬元,支出決算為1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決算數與年初預算基本持平。
公共安全(類)公安(款)禁毒管理(項)。主要反映用于維持社會治安,打擊犯罪等支出。年初預算為15萬元,支出決算為1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與年初預算基本持平。
公共安全(類)公安(款)網絡運行及維護(項)。主要反映用于維持社會治安,打擊犯罪等支出。年初預算為84.67萬元,支出決算為84.6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與年初預算基本持平。
公共安全(類)公安(款)羈押收教場所管理(項)。主要反映用于維持社會治安,打擊犯罪等支出。年初預算為271.78萬元,支出決算為271.7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決算數大于與年初預算基本持平。
公共安全(類)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項)。主要反映用于維持社會治安,打擊犯罪等支出。年初預算為2982.53萬元,支出決算為4005.3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34%。決算數大于預算數主要原因是購買了部分專用設備。
2、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歸口管理的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支出(項)。主要反映用于離退休費用支出。年初預算為61.05萬元,支出決算為61.0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與年初預算基本持平。
社會保障和就業(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主要反映用于養老、失業、工傷、生育費用支出。年初預算為907.38萬元,支出決算為907.3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與年初預算基本持平。
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醫療保障(款)其他醫療保障支出(項)。主要反映用于離退休費用支出。年初預算為354.81萬元,支出決算為354.8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與年初預算基本持平。
4、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積金(項)。主要反映用于住房公積金支出。年初預算為652.77萬元,支出決算為652.7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決算數與年初預算基本持平。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12783.31萬元,包括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支出具體情況如下:
人員經費8779.15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1904.52萬元、津貼補貼3269.34萬元、獎金485.21萬元、其他社會保障繳費1262.19萬元、退職(役)費37.51萬元、撫恤金56萬元、生活補助89.11萬元、住房公積金652.77萬元、購房補貼850.78萬元、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171.73萬元。
公用經費4004.16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795.02萬元、印刷費27.11萬元、水費37.76萬元、電費202.17萬元、郵電費237.72萬元、取暖費65萬元、物業管理費20萬元、差旅費118.78萬元、維修(護)費80.07萬元、租賃費51.5萬元、會議費0.89萬元、培訓費0.24萬元、公務接待費12萬元、專用材料費13萬元、被裝購置費137萬元、勞務費151.16萬元、工會經費673.63萬元、福利費75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31.94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75.11萬元、辦公設備購置545.48萬元、專用設備購置153.58萬元。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本部門沒有政府性基金收支。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
1、“三公”經費支出情況及增減變動原因
榮成市公安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決算數為243.94萬元(含局機關及2個所屬預算單位),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31.94萬元,公務接待費12萬元。
2017年“三公”經費決算比年初預算數增加0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與2017年預算基本持平、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與2017年預算基本持平、公務接待費與2017年預算基本持平
2、“三公”經費支出相關情況說明
(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017年使用財政撥款安排0單位,因公出國(境)團組 0個, 累計0人次。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其中: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31.94萬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公務用車燃料、維修、保險等支出。2017年公安局等單位財政撥款開支運行維護費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160輛。
(3) 2017年公務接待全部為國內公務接待,主要用于接待各部門和各級各類工作檢查 ,共計接待172批次,120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二、重要事項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2017年度,榮成市公安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3305.1萬元,比2016年增長617.93萬元,增長23%,與上年變化較大的主要原因是刑警隊衛生間改造維修費用增加。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17年度,政府采購金額1132.29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金額872.31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金額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金額259.98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872.31萬元,占政府采購總額的77%,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總額的0%。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17年底,本部門共有車輛 160輛,其中,公務用車0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16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 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 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說明
1、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局組織對2017年度4個項目開展績效自評,共涉及資金504萬元。
共組織對 “尸體解剖”、“電子技防設施月租用電及維護費”目開展了重點績效評價,評價金額150萬元。從評價情況來看,項目建設以來,我市治安狀況得到明顯提升,破案率明顯提高,財政資金得到了有效的原因。
2、隨2017年決算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的重點項目績效評價結果。本部門沒有向人大常委會報告的重點績效評價項目。
3、以市直部門為主體開展的重點績效評價結果。以“尸體解剖室”項目為例,該項目績效評價綜合得分95分,績效評價結果為“優秀”。績效評價報告如下:
尸體解剖室資金績效評價報告
根據《榮成市財政局關于2017年度專項資金自評報告編寫和提報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將我局2017年度尸體解剖檢驗室建設項目績效報告如下:
一、項目概況
(一)項目資金基本情況
1、設立時間:2017年1月1日-2017年3月31日
2、設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29條規定:對于死因不明的尸體,公安機關有權決定解剖,并通知死者家屬到場。《公安機關刑事案件現場勘驗檢查規則》第43條規定,解剖尸體應當在尸體解剖室進行。
3、設定用途:為法醫尸體檢驗工作提供完善有效的工作場所。
4、績效目標: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29條規定:對于死因不明的尸體,公安機關有權決定解剖,并通知死者家屬到場。《公安機關刑事案件現場勘驗檢查規則》第43條規定,解剖尸體應當在尸體解剖室進行,等規定。使我們的尸體解剖檢驗工作規范有序,符合法定程序,鑒定結論合法有效。
(二)項目基本情況
為適應命案尸體及其他非正常死亡尸體的解剖和檢驗,充分發揮尸體檢驗在刑事案件中的重要作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公安機關刑事案件現場勘驗檢查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市政府同意建設榮成市公安局尸體解剖檢驗室。經前期規劃、設計測算,最終確定的方案為:一層建筑面積395平方米,建筑物高度4.4米,磚混結構,共計300萬元,2017年支付100萬。
二、項目資金使用及管理情況
(一)項目資金實際到位和支出情況:
2017年支付100萬。
(二)項目資金績效情況分析: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安全行業標準-尸體解剖檢驗室建設規范》三級建設標準規劃、設計、測算,計劃總投入300萬元,其中2017年支付100萬元。充分體現了黨和政府對法醫工作以及法醫工作者的重視、支持和關愛。使我們的尸體解剖檢驗工作規范有序,符合法定程序,鑒定結論合法有效。
三、項目組織實施情況
(一)完善管理機制,明確責任。項目實施過程中加大對專項項目工作的關注和重視,構建一個職責分明、科學規范、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長效機制。
(二)采取以下措施,確保高質量、高標準,按期完成尸體解剖檢驗室建設任務,把黨和政府對法醫工作的重視落到實處。
一是組織專業團隊,做好規劃設計。由分管副局長帶隊,帶領指揮中心、技術室、法醫室相關人員到無錫、寧波等先進地區進行考察。發布需求,由相關專業公司到榮成市局進行實地考察,提交設計方案,并由公司技術人員對方案進行逐一解讀,對先進技術進行逐一介紹。然后與榮成市建筑設計院共同研究確定了最終的建設方案。
二是嚴格評審、招標流程,確定符合要求的建設單位。首先由專業評估公司對各個項目的參數、價格進行評審,形成科學的招標文書。嚴格按照流程進行公開招標,最終選擇符合要求的中標單位。并對招標結果進行公示,接受監督,確保招標工作真實、公平、公正。
三是多措并舉嚴控工程質量。榮成市局派出專人與工程監理單位聯合對建設過程進行監督管理,以保證工程如期。保質保量的完成。同時技術室、法醫室相關專業人員同步跟進,不定期到工地實地對建設過程中涉及專業方面的細節進行不斷完善補充,使解剖檢驗室的建設更加科學、專業、規范。
四是逐項驗收,確保檢驗室達標。完工后組織財政、公安、監理、評審等部門共同對工程進行驗收。聘請專業的檢測機構對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安全行業標準-尸體解剖檢驗室建設規范》的要求對檢驗室的新風、消毒情況進行檢測,合格后,交付使用。
四、績效評價結論
(一)項目資金績效目標完成情況
2017年支付工程款項100萬元,完成年度績效目標。所有項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均按照相關管理制定執行,建立了工作有計劃、實施有方案、日常有管理的監督機制,工作取得較好成效。完成上級的考核驗收。
五、存在的問題與建議
一是正確處理好招標中價格與采購需求質量的關系,不再是低價占主導。
二是進一步健全和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及內部控制制度,創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進完善財務管理方法。
三是按照財政支出績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學的資金效益考評制度體系,不斷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本年度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按現行管理制度,部門決算中反映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
二、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包括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如:xx單位開展xx活動取得的xx收入……等。
四、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如xx單位開展xx活動取得的xx收入……等。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用本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本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八、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九、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規定從非財政補助結余中分配的事業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單位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
十二、項目支出:指單位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經費:納入市級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市級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含車輛購置稅)及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五、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等。
十六、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xx部門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十七、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xx部門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