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榮成市中小企業局
部門預算公開
目 錄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門預算表
表一、2018年部門收支總體情況表
表二、2018年部門收入總體情況表
表三、2018年部門支出總體情況表
表四、2018年部門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表五、2018年部門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
表六、2018年部門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
表七、2018年部門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情況表
表八、2018年部門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門預算情況和重要事項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榮成市中小企業局主要職能
(一)負責組織實施《中小企業促進法》、《鄉鎮企業法》和上級黨委、政府制定的有關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的政策、法規,研究提出配套政策措施,并經批準后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實施情況。
(二)研究提出促進中小企業、鄉鎮企業、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并經批準后組織實施,促進多種所有制企業公平競爭,共同發展。
(三)研究制定中小企業、鄉鎮企業、民營經濟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監測分析其經濟發展動態;協調解決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反映企業呼聲,維護企業合法權益;督促企業依法經營,提高企業綜合素質。
(四)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創業輔導體系、發展服務體系和培訓體系,改善創業環境,鼓勵創辦中小企業,發展民營經濟,增加就業崗位,擴大就業,促進農村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
(五)負責全市中小企業、鄉鎮企業、民營經濟財務統計工作;指導鄉鎮企業和民營企業改革、經營管理、財務會計工作;制定中小企業培訓規劃并組織實施;促進制度和管理創新;促進建立和發展中小企業、鄉鎮企業、民營經濟組織產權及相關要素市場。
(六)推動建立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確定基金使用方向。
(七)研究提出中小企業、鄉鎮企業、民營企業技術進步政策,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支撐體系,為中小企業提供技術服務;指導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園區規范化管理和產業基地建設,推動企業信息化建設。
(八)研究提出改善中小企業、鄉鎮企業和民營企業融資環境的政策措施,引導和推動民間資金和風險投資機構投資中小企業;引導和規范信用與擔保行業發展,引導和推動信用與擔保體系建設。
(九)研究提出促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發展的政策措施,加強中小企業咨詢、培訓、市場開拓等服務體系建設,規范中小企業服務市場。
(十)負責與國外政府和國際組織間的合作交流;指導和推動中小企業、鄉鎮企業和民營企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促進企業專業化協作、區域合作與協調發展。
(十一)指導中小企業改革和鄉鎮企業、民營經濟工作管理。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納入榮成市中小企業局2018年部門預算編報范圍的單位共1個,包括局機關預算(一級預算單位)。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門預算表
(見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門預算情況和
重要事項說明
一、2018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預算總體情況
2018年收入總計309.7萬元(其中本年收入309.7萬元), 比2017年預算數增加48萬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預算中包括上年度精神文明獎及增加了外出考察和涉企政策匯編等費用。其中:財政撥款收入309.7萬元,占100%。其他收入0萬元,占0%。
2018年支出總計309.7萬元(其中本年支出309.7萬元), 比2017年預算數增加48萬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預算中包括上年度精神文明獎及增加了外出考察和涉企政策匯編費用。其中基本支出277.6萬元,占89.64%;項目支出32.1萬元,占10.36%。
(二)財政撥款收入支出預算總體情況
2018年財政撥款收入預算總計309.7萬元,比2016年預算數增加48萬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預算中包括上年度精神文明獎及增加了外出考察和涉企政策匯編等費用。包括:本年財政撥款收入合計309.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309.7萬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0萬元,占0%,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0萬元,占0%。
2018年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總計309.7萬元,比2017年預算數增加48萬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預算中包括上年度精神文明獎及增加了外出考察和涉企政策匯編等費用。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23.8萬元,占7.68%,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9.6萬元,占3.1%,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59.2萬元,占83.7%,住房保障支出17.1萬元,占5.52%。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預算情況
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309.7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48萬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預算中包括上年度精神文明獎及增加了外出考察和涉企政策匯編等費用。
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309.7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48萬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預算中包括上年度精神文明獎及增加了外出考察和涉企政策匯編等費用。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23.8萬元,占7.68%,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9.6萬元,占3.1%,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類)259.2萬元,占83.7%,住房保障支出(類)17.1萬元,占5.52%。
具體情況如下:
1、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和管理支出(款)行政運行(項)支出23.8萬元,主要用于職工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支出, 比上年預算數減少1.7萬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退休3人。
2、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和管理支出(款)行政運行(項)支出9.6萬元,主要用于職工醫療保險及生育、工傷保險支出, 比上年預算數減少1.3萬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退休3人。
3、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類)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和管理支出(款)行政運行(項)支出259.2萬元,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支出, 比上年預算數增加52.3萬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預算中包括上年度精神文明獎及增加了外出考察和涉企政策匯編等費用。
4、住房保障支出(類)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和管理支出(款)行政運行(項)支出17.1萬元,主要用于職工住房公積金支出, 比上年預算數減少1.3萬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退休3人。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預算情況
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預算277.6萬元,包括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比上年預算數增加36.9萬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預算中包括上年度精神文明獎,人員經費增加。支出具體情況如下:
人員經費268.6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37.1萬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預算中包括上年度精神文明獎,人員經費增加。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獎勵金、住房公積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等。
公用經費9.0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0.2萬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有職工退休。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勞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費用。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預算情況
2018年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本年收入0萬元。本年支出為0萬元,與上年預算數持平。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預算情況
2018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本年收入0萬元;本年支出0萬元,與上年預算數持平。
二、重要事項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匯總2018年度榮成市中小企業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9.0萬元。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18年本部門政府采購金額2.6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金額2.6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金額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金額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18年預算申報期,本部門共有車輛0輛,其中,領導干部用車0輛、一般公務用車0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 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套)。
2018年部門預算未安排購置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四)重點項目預算績效目標情況
2018年本部門沒有重點項目。
(五)一般公共預算 “三公”經費支出情況
1、“三公”經費支出情況及增減變動原因
2018年榮成市中小企業局部門一般公共預算 “三公”經費預算數為0萬元(含局機關1個預算單位),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0萬元。
2018年“三公”經費預算與上年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從2017年起,單位無公務用車。其中:因公出國與上年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單位沒有出國事項;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與上年基本持平,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與上年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從2017年起,單位無公務用車,公務用車運行費與上年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從2017年起,單位無公務用車;公務接待費與上年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單位沒有公務接待事項。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由省級財政撥款形成的部門收入。按財政部統一規定和要求,省級部門預算中反映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
二、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包括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
四、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預計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八、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九、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規定從非財政補助結余中分配的事業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單位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
十二、項目支出:指單位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經費:指省級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五、機關運行經費:指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第二部分 2018年榮成市部門預算公開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