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國共產黨榮成市委員會組織部部門預算公開
目 錄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門預算表
表一、2018年部門收支總體情況表
表二、2018年部門收入總體情況表
表三、2018年部門支出總體情況表
表四、2018年部門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表五、2018年部門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
表六、2018年部門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
表七、2018年部門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情況表
表八、2018年部門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門預算情況和重要事項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中共榮成市委組織部主要職能
(一)研究和指導全市黨組織特別是黨的基層組織建設;規劃、協調和指導黨員教育工作,主管黨員的管理和發展工作;組織開展新時期黨的建設理論研究;探索各類新的經濟組織中黨組織的設置和活動方式。
(二)負責對市委管理的領導班子及領導干部的考察,并提出調整配備的意見和建議;辦理市委管理干部的任免、工資、待遇、退(離)休審批手續;指導領導班子的思想作風建設;負責需備案干部的審查、備案及宏觀管理工作;承辦部分干部的調配、交流及安置事宜。
(三)研究制定干部隊伍建設的總體規劃,組織落實培養選拔中青年干部、婦女干部、少數民族干部和黨外干部工作。
(四)負責黨群機關參照試行《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的管理工作。
(五)研究和指導黨的組織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或參與制定組織、干部、人事工作的有關政策和制度,并組織貫徹落實。
(六)按照中央《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暫行條例》,負責對選拔任用干部工作和領導干部進行監督;負責組織工作和干部工作的監督檢查,及時向市委報告有關的重要情況,并提出相應的意見和建議。
(七)主管干部教育工作。制定干部教育工作總體規劃和有關政策;組織市委管理的干部和中青年干部以及農村干部的培訓;指導、協調和檢查全市干部教育工作。
(八)綜合協調知識分子工作。了解掌握全市知識分子工作總體情況;制定或參與制定知識分子工作的有關政策,檢查知識分子政策貫徹執行情況;負責市級專業技術拔尖人才選拔管理工作,組織優秀專家開展有關活動。
(九)負責退(離)休干部工作的宏觀管理和指導。
(十)完成市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納入榮成市委組織部2017年部門預算編報范圍的單位共10個,分別為:辦公室、干部科、企業干部科、組織科、干部教育科(干部監督審查科與其合署)、調研科、市委組織員辦公室、人才工作科、干部信息科,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委綜合科;2個事業單位:榮成市黨員電化教育中心、膠東(威海)黨性教育基地榮成教學管理辦公室。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門預算表
(見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門預算情況和
重要事項說明
一、2018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預算總體情況
2018年收入預算為892.5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333.9萬元,主要原因是減少了第十四次黨代會會務費用、沈秀芹紀念館維修改造費用。其中:財政撥款892.5萬元,占100%。
2018年支出預算為892.5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333.9萬元,主要原因是減少了第十四次黨代會會務費用、沈秀芹紀念館維修改造費用。其中:基本支出242.2萬元,占27.1%,項目支出650.3萬元,占72.9%。
(二)財政撥款收入支出預算總體情況
2018年財政撥款收入預算為892.5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333.9萬元,主要原因是減少了第十四次黨代會會務費用、沈秀芹紀念館維修改造費用。包括:本年財政撥款收入合計892.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866.7萬元,占97.1%;社會保障和就業收入2.6萬元,占0.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收入8.7萬元,占1%;住房保障收入14.5萬元,占1.6%。
2018年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892.5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333.9萬元,主要原因是減少了第十四次黨代會會務費用、沈秀芹紀念館維修改造費用。其中: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866.7萬元,占97.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6萬元,占0.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8.7萬元,占1%;住房保障支出14.5萬元,占1.6%。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預算情況
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892.5萬元,比上年預算數下降27.2%,主要原因是減少了第十四次黨代會會務費用、沈秀芹紀念館維修改造費用。
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為892.5萬元,比上年預算數下降27.2%,主要原因是減少了第十四次黨代會會務費用、沈秀芹紀念館維修改造費用。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866.7萬元,占97.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6萬元,占0.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8.7萬元,占1%;住房保障支出14.5萬元,占1.6%。
具體情況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支出192.3萬元,主要用于人員工資及行政經費, 比上年預算數減少38萬元,主要原因是減少了第十四次黨代會會務費用。一般公共服務(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650.3萬元,主要用于干部教育、人才工作、黨代表活動費用。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預算情況
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預算242.2萬元,包括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比上年預算數增加11.9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上浮。支出具體情況如下:
人員經費228.4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5.9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變動。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等。
公用經費13.8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6萬元,主要原因是購置辦公設備、組織黨員干部參加活動增加的租車費。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采購費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預算情況
2018年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0萬元;
2018年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0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0萬元。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預算情況
2018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本年收入0萬元;本年支出0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或減少)0萬元。
二、重要事項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匯總2018年度組織部(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2.2萬元。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18年本部門政府采購金額1.6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金額1.6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金額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金額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18年預算申報期,本部門共有車輛0輛,其中,領導干部用車0輛、一般公務用車0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套)。
2018年部門預算未安排購置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四)重點項目預算績效目標情況
2018年部門重點項目
1、干部培訓經費。項目期限為一年,項目資金總額380萬元,其中:財政撥款380萬元, 事業收入0萬元, 經營性收入0萬元, 其他0萬元。項目概況:用于全市干部教育培訓,包括舉辦12期月月大講堂、34期外出培訓班次等。項目績效目標:通過干部教育培訓,開拓機關干部視野,提素質、提狀態,更好的服務全市發展。
2、機關云平臺研發維護經費及村級監管平臺研發維護費。項目期限為一年,項目資金總額50萬元,其中,財政撥款50萬元, 事業收入0萬元, 經營性收入0萬元, 其他0萬元。項目概況:開發維護村級監管“3+2”平臺和“4+2”基層干部考評體系。項目績效目標:圍繞全面從嚴治黨要求,進一步提升機關規范化管理水平,激勵機關干部和村干部積極履職盡責,保障工作高效運行,對機關干部工作作風、農村財務監管實施監管全覆蓋。
3、黨代表工作經費。項目期限為一年,項目資金總額80萬元,其中:財政撥款80萬元, 事業收入0萬元, 經營性收入0萬元, 其他0萬元。項目概況:組織黨代表考察大項目建設、黨性教育、基層調研等活動。項目績效目標:通過組織黨代表參與各類活動,帶頭做表率、參加志愿服務、駐區共建、黨性教育等,為全市發展建議獻策。
4、人才工作經費。項目期限為一年,項目資金總額50萬元,其中,財政撥款50萬元, 事業收入0萬元, 經營性收入0萬元, 其他0萬元。項目概況:用于我市各類人才引進做好服務。項目績效目標:通過人才項目申報、答辯,激勵本土人才干事創業精氣神,為爭取各類人才來榮工作,提供優良環境。
(五)一般公共預算 “三公”經費支出情況
1、“三公”經費支出情況及增減變動原因
2018年組織部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預算數為2萬元(含部機關及0個所屬預算單位),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2萬元。
2018年“三公”經費預算比上年增加0萬元,主要原因是無公車運行費,接待費用保持不變。其中:因公出國(境)費與上年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無出國預算;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與上年基本持平,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與上年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已進行公車改革,公務用車運行費與上年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沒有公務用車;公務接待費與上年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節約接待費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由省級財政撥款形成的部門收入。按財政部統一規定和要求,省級部門預算中反映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
二、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包括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
四、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預計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八、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九、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規定從非財政補助結余中分配的事業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單位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
十二、項目支出:指單位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經費:指省級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五、機關運行經費:指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第二部分:2018年榮成市部門預算公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