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虎山鎮政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山東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以及相關文件要求,為使虎山鎮政府信息全面、及時、準確公開,提高本鎮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更好地為經濟社會活動和人民群眾生產、生活提供服務,特編制虎山鎮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報告。本報告由機構職能、政府信息公開的組織領導和制度建設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及公開平臺建設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審理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及監督檢查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需要說明的事項與附表等九部分組成。
一、概述
我鎮高度重視信息公開工作,組織保障有力,工作措施到位,認真按照上級部門的要求,積極、有序、穩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的各項工作。由專人具體開展我鎮政府信息公開日常事務。我鎮制定了含擬文、定密、審核、發布等內容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對政府信息由近及遠進行梳理,明確政府信息的公開屬性,增強了信息公開的時效性,確保公開與保密兩不誤。
二、政府信息公開的組織領導和制度建設情況
(一)組織領導情況
我鎮領導十分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擺在重要位置,組織全鎮相關人員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山東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及上級有關會議精神,建立了“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各部門各司其職、辦公室協調辦理”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調整充實了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由鎮長王曙光擔任領導小組組長,其他班子成員為副組長,相關辦公室負責人為成員,并由黨政辦主任鞠云飛兼任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明確我鎮黨政辦公室為處理信息公開事務的牽頭責任部門,各科室負責人對本科室的信息公開工作負責,做到有領導分管、有工作人員負責,建立健全了工作機制,為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供了組織保障,確保了我鎮信息公開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制度建設情況
我鎮嚴格按照市里制定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相關規章制度開展工作。
三、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及公開平臺建設情況
(一)公開內容
2017年度我鎮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84條。其中,機構信息4條,占總體比例的2.2%;法文法規類4條,占總體比例的2.2%;工作信息159條,占總體比例的86.4%;規劃計劃類6條,占總體比例的3.3%;其它信息11條,占總體比例的6.0%。
重點公開了以下幾方面的信息:行政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及相關政策;財政預算、決算報告;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項目、依據、標準;行政許可的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及辦理情況;重大建設項目的批準和實施情況;扶貧、教育、醫療、社會保障、促進就業、計劃生育、殯葬改革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實施情況;環境保護、公共衛生、安全生產、食品藥品、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情況;新農村建設情況;社會公益事業建設情況;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遷及其補償、補助費用的發放、使用情況。
(二)公開形式
在主動公開信息工作中,為方便公眾了解信息,我鎮主要通過兩種形式發布政府信息:
1、在鎮公示欄內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供政府信息。
2、通過廣播和宣傳車公布政府信息。
3、通過電視、報紙、政府官方網站和虎山鎮政務微博公開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開審理辦理情況
2017年度我鎮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請公開信息要求。
五、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7年度,無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六、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提起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2017年度,我鎮沒有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提起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七、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及監督檢查情況
(一)保密審查情況
我鎮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開展政府信息保密審查工作。規定所有公開的信息都要進行嚴格的逐級審批,先由各科室主要負責人審核,再報鎮黨政辦公室審核,然后報分管領導審核,最后報主要領導審簽。
(二)監督檢查情況
為使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落到實處,我鎮通過民心網、投訴電話、電子顯示屏、電子郵箱等方式,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要求,充分發揮社會監督的作用,并積極接受市政府的檢查督導。
八、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目前,我鎮政府信息公開主要在深化公開內容、創新公開形式、規范政府信息公開行為等方面存在不足,計劃2018年將從以下兩個方面作進一步改進:
一是統一認識,努力規范工作流程,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運作,公眾能夠方便查詢。二是及時公開,逐步擴大公開內容,保證公開信息的完整性和準確性。
九、需要說明的事項與附表
無需說明事項。
虎山鎮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5日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統計表
(2017年度)
統 計 指 標 | 單位 | 統計數 |
一、主動公開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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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 | 條 | 154 |
其中:主動公開規范性文件數 | 條 | 110 |
制發規范性文件總數 | 件 | 44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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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184 |
2.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89 |
3.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4.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二、回應解讀情況(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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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 次 | 0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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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布會總次數 | 次 | 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布會次數 | 次 | 0 |
2.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0 |
3.政策解讀稿件發布數 | 篇 | 18 |
4.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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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請數 | 件 | 0 |
1.當面申請數 | 件 | 0 |
2.傳真申請數 | 件 | 0 |
3.網絡申請數 | 件 | 0 |
4.信函申請數 | 件 | 0 |
5.其他形式 | 件 | 0 |
(二)申請辦結數 | 件 | 0 |
1.按時辦結數 | 件 | 0 |
2.延期辦結數 | 件 | 0 |
(三)申請答復數 | 件 | 0 |
1.屬于已主動公開范圍數 | 件 | 0 |
2.同意公開答復數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 | 件 | 0 |
4.不同意公開答復數 | 件 | 0 |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業秘密 | 件 | 0 |
涉及個人隱私 | 件 | 0 |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 件 | 0 |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 件 | 0 |
6.申請信息不存在數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 件 | 0 |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 件 | 0 |
四、行政復議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件 | 0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五、行政訴訟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 | 件 | 0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六、被舉報投訴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件 | 0 |
(二)被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七、向圖書館、檔案館等查閱場所報送信息數 | 條 | 400 |
(一)紙質文件數 | 條 | 400 |
(二)電子文件數 | 條 | 400 |
八、開通政府信息公開網站(或設立門戶網站信息公開專欄)數 | 個 | 1 |
(一)部門網站 | 個 | 0 |
(二)區、鎮(街道辦事處)網站 | 個 | 1 |
九、設置政府信息查閱點數 | 個 | 9 |
(一)部門 | 個 | 0 |
(二)區、鎮(街道辦事處) | 個 | 9 |
十、查閱點接待人數 | 次 | 251 |
(一)部門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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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區、鎮(街道辦事處) | 次 | 251 |
十一、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 | 萬元 | 0 |
十二、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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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 | 個 | 1 |
(二)設置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數 | 個 | 9 |
(三)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數 | 人 | 10 |
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 人 | 1 |
2.兼職人員數 | 人 | 9 |
(四)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于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 護等方面的經費) | 萬元 | 0 |
十三、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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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 次 | 1 |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 | 次 | 15 |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 | 人次 | 1200 |
(注:各子欄目數總數要等于總欄目數量)
單位負責人: 鞠云飛 審核人:鞠云飛 填報人:連智斌
聯系電話: 0631-7431001 填報日期: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