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榮成市委辦公室部門決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情況和重要事項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一)負責上級黨委和市委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貫徹落實的督促檢查;負責上級黨委和市委領導同志指示、批示的催辦落實;負責市委制定黨內規章制度和領導制定地方規章制度的具體服務工作。
(二)圍繞上級黨委和市委總體工作部署,收集信息,反映動態,開展綜合調研,搞好綜合協調,為市委決策提供服務。
(三)負責市委公文處理,承擔市委文電、文稿的起草、修改、校核與呈達工作。
(四)負責市委各種會議事務和市委領導同志公務活動的組織安排;承擔市委領導同志的服務工作;負責有關來賓的接待服務工作。
(五)負責全市黨政系統的密碼通信和密碼管理;負責上級黨委、市委文件和全市黨政軍領導機關及其要害部門核心機密文電、信件的傳遞工作;指導全市保密、機要工作,協調、指導黨委辦公室系統辦公自動化工作。
(六)代市委管理市檔案館,協調、指導全市歷史檔案和機關檔案資料的收集、接收、整理、保管、利用和研究。
(七)完成市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榮成市委辦公室設11個職能科室,分別為:行政科、接待科、秘書科、信息科、綜合科、市委機要局、市委保密委員會辦公室(掛市政府保密局牌子)、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委督查室;1個事業單位:國家密碼管理局。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表
(見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情況
和重要事項說明
一、2016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6年度收入總計1002.56萬元,支出總計1002.56萬元。與2015年相比,收入總計減少41.64萬元,減少3.99%。支出總計減少41.64萬元,減少3.99%。
(二)收入決算情況
2016年度本年收入1002.56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002.56萬元,占10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 0萬元,占0%。
(三)支出決算情況
2016年度本年支出1002.5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82.76萬元,占38.18%;項目支出619.80萬元,占61.82%;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決算總計1002.5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1002.56萬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0萬元,占0%;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0萬元,占0%。
2016年度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計1002.5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925.75萬元,占92.3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6.42萬元,占3.6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4.74萬元,占1.47%;住房保障支出25.66萬元,占2.56%。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1、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1002.56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減少41.64萬元,減少3.99%。
2、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957.8萬元,支出決算為1002.5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4.67%。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其中:
(1)一般公共服務(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主要反映用于工資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及其他資本性支出等,年初預算為266萬元,支出決算為305.9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5.02%。決算數大于預算數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一般公共服務(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支出619.8萬元,主要反映用于項目支出,年初預算為619.8萬元,支出決算為619.8萬元,決算數與預算數持平。
(2)社會保障和就業(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項)。主要反映用于單位職工社會保障費用的支出。年初預算為34.5萬元,支出決算為36.4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5.57%。決算數大于預算數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
(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醫療保障(款)其他醫療保障(項)支出。主要反映用于醫療保險和其他保障支出,年初預算為13.8萬元,支出決算為14.7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6.81%,決算數大于預算數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
(4)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積金(項)支出。主要反映用于住房公積金支出。年初預算為23.7萬元,支出決算為25.6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7.64%。決算數大于預算數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
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382.76萬元,包括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支出具體情況如下:
人員經費308.72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76.49萬元、津貼補貼98.38萬元、獎金17.9萬元、其他社會保障繳費14.74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36.42萬元、其他工資福利支出1.95萬元、獎勵金0.04萬元、住房公積金25.66萬元、購房補貼26.77萬元、采暖補貼3.19萬元、物業服務補貼5.92萬元、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1.27萬元。
公用經費74.04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10.23萬元、郵電費0.88萬元、差旅費1.1萬元、勞務費22.84萬元、工會經費4.89萬元、福利費0.28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7.56萬元、其他交通費用15.78萬元、辦公設備購置8.4萬元、專用設備購置2.1萬元。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榮成市委辦公室沒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無數據。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
1、“三公”經費支出情況及增減變動原因
榮成市委辦公室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決算數為15.2萬元(含廳(局)機關及1個所屬預算單位),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13.2萬元,公務接待費2萬元。
2016年“三公”經費決算比年初預算數減少0.6萬元,主要原因是采取措施厲行節約,嚴格控制“三公”經費支出。其中:因公出國(境)費與2016年預算基本持平、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減少0.3萬元、公務接待費減少0.3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強車輛管理,合理安排公務出行。公務接待費減少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進一步壓縮公務接待支出。
2、“三公”經費支出相關情況說明
(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016年使用財政撥款安排0個單位,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 累計0人次。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2016年等單位使用財政撥款購置公務用車0輛;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3.2萬元。主要用于車輛日常的運行及維護。2016年市委辦財政撥款開支運行維護費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4輛。
(3) 2016年公務接待全部為國內公務接待,主要用于單位各類公務接待 ,共計接待28批次,252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二、重要事項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2016年度,榮成市委辦公室廳機關運行經費支出63.45萬元,比2015年增長2.65萬元,增長4.36%,與上年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16年本部門政府采購金額12.75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金額12.75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金額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金額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總額的0%。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16年底,本部門共有車輛4輛,其中,公務用車4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說明
我單位組織對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開展績效自評。對觀摩考察經費進行了績效評價,涉及一般公共預算支出 16.3萬元。從評價情況來看,上述項目立項符合部門職責和相關管理規定,績效目標合理,評價指標體系較完善,評價標準較科學;項目業務管理制度較為完善,業務監控有效性較好,各項業務工作有序開展;財務管理制度規范,建立了相應的財務監控措施和手段,有效防控各類財務風險;任務完成質量較高,時效性強,產出、效果完成情況較好。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由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按現行管理制度,省級部門決算中反映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
二、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包括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如:xx單位開展xx活動取得的xx收入……等。
四、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如xx單位開展xx活動取得的xx收入……等。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預計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八、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九、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規定從非財政補助結余中分配的事業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單位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
十二、項目支出:指單位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經費:指省級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五、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等。
十六、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財政部門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十七、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財政部門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