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榮成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門決算情況和重要事項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榮成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中央、省和威海市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重大問題并提出政策建議;擬訂全市機構編制管理政策、制度并監督實施。
(二)負責全市各級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三)負責全市各級機關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總量管理;擬訂全市行政編制分配、調整方案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總量控制方案。
(四)擬訂市鎮兩級機關機構改革方案并組織實施;審核市鎮兩級機關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草案;按照管理權限,審批、審核市鎮兩級機關機構設置、職責配置、人員編制、編制結構、領導職數等事項;負責市級議事協調機構設立或調整的審核工作;協調市級機關各部門之間、市級機關各部門與各鎮區之間的職責分工。
(五)推進全市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擬訂全市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政策并組織實施;審核全市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方案;組織實施各類事業單位編制標準;按照管理權限,審批、審核全市事業單位機構設置、職責配置、人員編制、編制結構、領導職數、經費來源等事項。
(六)負責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健全完善機構編制、人員與財政預算相結合的管理機制;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編制使用審核和領導職數使用審核工作;擬定下達全市事業單位年度增加工作人員計劃。
(七)監督檢查全市機構編制管理法規、政策、制度的執行情況和機構改革方案以及部門“三定”規定的落實情況;建立健全機構編制工作考核評估機制;負責受理違反機構編制管理規定問題的舉報,會同有關部門查處機構編制違法違紀行為;負責全市機構編制統計工作;建立健全機構編制信息化管理體系;負責全市機構編制系統信息化建設。
(八)負責全市事業單位登記監管的組織實施工作,依法對全市事業單位進行登記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全市事業單位進行考核監管。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市機構編制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納入榮成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2016年部門決算編報范圍的單位共1個,包括:辦機關決算(一級預算單位 主管部門)
第二部分
2016年榮成市部門決算公開表
(見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門決算情況和
重要事項說明
一、2016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6年度收入總計118.46萬元,支出總計118.46 萬元。與2015年相比,收、支總計各增加19.67萬元,增長19.9%。
(二)收入決算情況
2016年度本年收入118.46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 118.46萬元,占100 %;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0萬元,占0%。
(三)支出決算情況
2016年度本年支出118.4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89.76 萬元,占76%;項目支出28.7萬元,占24%;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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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決算總計118.4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118.46萬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0萬元,占0%;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0萬元,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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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計118.4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97.76萬元,占83%;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9.7萬元,占8%;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支出4.01萬元,占3.3%;住房保障(類)支出6.79萬元,占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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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1、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118.46 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 %。與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增長19.67萬元,增長19.9%。
2、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116.1萬元,支出決算為118.4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2 %。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人員經費提高。其中:
(1)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力資源事務(款)行政運行(項)。主要反映用于人員工資及行政運行支出。年初預算為66.2萬元,支出決算為69.2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4%。決算數比年初預算高,因為人員工資正常上調整。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力資源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主要反映用于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構和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經費及全市單位域名登記費用支出。年初預算為28.7萬元,支出決算為28.7 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決算數與年初數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按年初預算執行。
(2)社會保障和就業(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項)。主要反映用于人員社會保險支出。年初預算為9.8萬元,支出決算為9.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9%。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決算數小于年初數主要原因是人員調動引起工資水平變動,導致該項減少。
(3)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類)醫療保障(款)其他醫療保障(項)。主要反映用于人員醫療保險支出。年初預算為4.5萬元,支出決算為4.0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89%。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決算數小于年初數的主要原因是人員調動引起工資總水平變動,導致該項減少
(4)住房保障(類)住房保障(款)住房公積金(項)。主要反映用于住房公積金支出。年初預算為6.9萬元,支出決算為6.7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8%。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數。決算數小于年初數的主要原因是人員調動引起工資總水平變動,導致該項減少。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
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89.76 萬元,包括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支出具體情況如下:
人員經費82.85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20 萬元、津貼補貼30.67萬元、獎金4.45萬元、其他社會保障繳費4.26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9.46萬元、獎勵金0.02萬元 、住房公積金6.79萬元、購房補貼7萬元、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共0.21 萬元等。
公用經費6.91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0.02 萬元、郵電費0.12萬元、工會經費0.73萬元、福利費0.09萬元、其他交通費用1.8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66萬元、其他資本性支出0.5萬元。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榮成市編辦沒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無數據。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
1、“三公”經費支出情況及增減變動原因
編辦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決算數為3.13萬元(含辦機關及0個所屬預算單位),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79萬元,公務接待費0.35萬元。
2016年“三公”經費決算比年初預算數減少4.36萬元,主要原因是公車改革,減少了公務用車量。其中:因公出國(境)費與2016年預算基本持平、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減少4.21萬元、公務接待費減少0.15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務用車改革,減少開支。公務接待費減少的主要原因是減少來客接待。
2、“三公”經費支出相關情況說明
(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016年使用財政撥款安排0個單位,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 人次。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 萬元。2016年單位使用財政撥款購置公務用車0輛;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79萬元。主要用于日常運行維護。2016年財政撥款開支運行維護費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1 輛。
(3)2016年公務接待全部為國內公務接待,主要用于上級調研及其他地區來訪人員接待 ,共計接待4 批次,36 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 批次,0 人次。
二、重要事項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2016年度,編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6.91 萬元,比2015年增加0.1萬元,增長1.4%,與上年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16年本部門政府采購金額0.5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金額0.5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金額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金額0 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總額的0%。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16年底,本部門共有車輛 1 輛,其中,公務用車 1 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0 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 輛、其他用車0 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 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 0臺(套)。
(四)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說明
我單位組織對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其中,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績效考核工作經費10萬元;機構改革和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經費5萬元;機關事業單位中文域名運行費13.7萬元,自評覆蓋率達到100 %。上述三個項目均根據省、市委,省、市政府相關政策設立,確保了對機關事業單位編制管理工作順利開展;確保了部門、鄉鎮機構體制改革,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及相關職責確定的順利開展;對機關事業單位網絡域名全方位、科學管理控制。各項目業務在運行過程中,管理制度較為完善,業務監控有效性較好,業務工作有序開展;財務管理制度規范,建立了相應的財務監控措施和手段,有效防控各類財務風險;通過項目實施,有效、科學的制定出了我市編制結構的數量并監督實施、使市鎮兩級機關機構改革順利實施、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順利實施、機構“三定”和實名制管理順利進行。 經濟社會效益顯著,群眾滿意度較高。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由省級財政撥款形成的部門收入。按財政部統一規定和要求,省級部門決算中反映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
二、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包括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
四、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預計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八、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九、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規定從非財政補助結余中分配的事業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單位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
十二、項目支出:指單位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經費:指省級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五、機關運行經費:指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